关于印发《广西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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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残联字〔2022〕8号)

来源:自治区残联宣文部 发布时间:2022-03-31 16:58


各市残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广电局:

为提升我区“十四五”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十四五”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实施方案》,自治区残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文旅厅、广电局联合制定了《广西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十四五”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

残疾人联合会 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文化和旅游厅 广播电视局

2022年3月18日


广西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十四五”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保障残疾人平等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权益,日益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依据《“十四五”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各领域,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增强残疾人精神力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守正创新,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讲好广西残疾人事业故事,不断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让“平等、参与、共享”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残疾人文化服务水平,让全区城乡残疾人普遍参与社区文化生活,走出家门,融入社会,经常性参与文化活动。

——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公共文化场所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建设一批残健融合文化艺术基地,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参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及活动需求,残疾人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程度有所提高。

——建设一批残疾人特殊艺术示范点,特殊艺术发展整体水平提高,让特殊艺术彰显魅力、富有活力。

——建设一批自治区级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残疾人文化产业活力增强,规模不断壮大,文化艺术品牌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三、主要措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

1.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刻认识和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思想基础。

2. 深化开展“学听跟”活动。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平等·参与·共享”现代文明理念。用残疾人喜闻乐见的方式、便捷可用的宣传文化产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讲清楚、讲明白,让残疾人听得懂、能接受。成立广西残疾人事业讲师团,与各地残疾人面对面互动交流,通过多形式宣讲活动,让思想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残疾人家庭,不断筑牢团结奋进新征程的思想基础,团结引领广大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讲好残疾人故事,营造自强和助残的文明社会氛围

1. 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良好氛围。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美德。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倡导志愿助残理念,实施助残文明行动,褒扬公益助残行为,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

2. 聚焦主题主线,精心组织重大主题宣传。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点工作,围绕残疾人事业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各类主题宣传。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重要节日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文化活动。以“宣传+重大活动、重要节日节点、重点业务”为抓手,生动展示广西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展示壮乡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 培树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推出一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的典型报道,动员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残疾人,关注支持残疾人事业。支持残疾人题材优秀纪录片、公益广告、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

4. 提升信息发布能力。自治区、市级残联建立完善残疾人事业新闻发布制度和舆情应对机制。进一步建立全区残联系统微信公众号矩阵,有条件的县级残联开设工作网站,开设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政务客户端并切实发挥其作用,形成上下互联互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加强残疾人事业通讯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残疾人事业宣传思想工作队伍。

(三)整合资源,融入发展,加强残疾人事业全媒体传播能力建设

1. 持续办好各级广播电视台已有的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栏目。继续在自治区级主流媒体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鼓励市、县级主流媒体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鼓励影视作品、网络视频加配盲人观影音轨、字幕。在自治区重要新闻类节目、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增设同步字幕或手语翻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级电视台开播国家通用手语和实时字幕栏目。培养一批具有同声译水平的手语翻译人才。

2. 面向全国讲好广西残疾人事业故事。组织参加中国残联每两年举行一次的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和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专题节目展播活动。深入挖掘,积极推荐残疾人事业新闻人物和助残人物参加全国残疾人事业新闻人物和助残人物评选活动。制作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宣传文化产品。

3. 加强社会宣传和大众传播。各级各类媒体结合每年残疾人事业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广泛传播“平等、参与、共享”现代文明理念,激励和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扶残助残行动中来。制作刊播扶残助残公益广告,在各级各类媒体、公交地铁、城市大屏等广泛传播,让扶残助残新风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与县级融媒体中心、农家书屋、残疾人之家等阵地的融合,聚焦服务基层残疾人群众,提高信息服务水平。

(四)加强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 实施文化助残行动。在国家和自治区实施的送戏曲、送电影、送展演、送科普等一系列文化活动,以及在都市商圈、文化园区等区域创新打造的新型文化业态,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活化利用和创新发展、因地制宜建设的文化礼堂、乡村戏台、文化广场、非遗传习场所等主题功能空间,要针对残疾人的特点和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让文化助残更有实效、文化惠残更加精准,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均等。持续开展“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残疾人参与“走读广西”“文兴广西”等公共文化活动,举办残疾人书画、摄影、手工艺作品展等残疾人文化活动,为基层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搭建平台。鼓励、引导社会爱心组织、企业参与残疾人文化服务。积极发挥志愿助残作用,采取多种形式,为残疾人参与各种文化活动提供帮助。

2. 提升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在规划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和无障碍服务,统筹安排残疾人文化服务项目。各类文化活动、展览展示等视情况增设适宜残疾人参与的内容和项目。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非遗展示馆和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要有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场地和内容,要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无障碍服务。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要面向不同残疾类别人群,开展形式多样的个性化差异化文化服务。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要建立盲人阅览室(区),增加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配备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无障碍版本的电影、电视剧等产品,做好盲人阅读服务。

3. 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基层文化设施,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艺术基地,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学艺术创作,不断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增强残疾人精神力量。发挥基地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区残疾人文化艺术发展,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不断提升基层残疾人文化服务水平。实施文化进社区、进残疾人家庭“五个一”文化项目,把文化送到基层、送到社区、送到残疾人身边。

(五)发展特殊艺术,培育特殊艺术人才,打造残疾人文化艺术品牌

1. 建设残疾人特殊艺术示范点。整合特殊学校、各地群众艺术馆、社区文化馆等资源,建设一批残疾人特殊艺术示范点,打造我区残疾人特殊艺术品牌,重点扶持我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和师资培养。以基层文艺工作者、残疾人工作者、特教学校教师、残疾人亲友为主体,组建特殊艺术服务小分队,组织编排残疾人文艺节目,深入村(社区)、集中安置残疾人较多的企业、特教学校等开展专场文艺汇演,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鼓励开展残疾儿童书法、绘画、朗诵、艺术表演等文化活动,丰富残疾儿童精神文化生活,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 举办第十一届全区残疾人艺术汇演,组团参加第十一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结合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特点,推出更多反映残疾人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精神风貌、展现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和陶冶高尚情操的优秀文艺作品,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培养特殊艺术人才,进一步推进特殊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六)推动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满足残疾人文化旅游需求

1. 创建自治区级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扶持创建一批可吸纳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自治区级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将文化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拓宽残疾人文化产业就业渠道,有效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建设。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免费或优惠为残疾人文化创业提供必要展示空间,支持残疾人发挥特殊艺术才能,参与文化创业。

2. 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鼓励各级各类文化艺术博览会设立残疾人文化艺术展区(专区)。鼓励将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基地有机融入旅游产品和线路,展示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及非遗成果。

3. 提供残疾人旅游无障碍服务体验。针对各类残疾人需求,推出更多定制化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开发适合残疾人的体验性、互动性强的旅游项目,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层次旅游需求。将无障碍旅游公共服务有关要求纳入相关标准规范,加强残疾人无障碍、便利化旅游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博物馆、纪念馆和旅游景区,鼓励运用智能化、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提供移步导读和必要的信息引导、人工帮扶等服务,满足不同类别残疾人共享文化旅游服务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主管部门要把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繁荣和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纳入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各级残联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推进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残联在提升残疾人文化服务能力工作中,要掌握残疾人文化需求,创新工作思维,探索服务载体,打造文化精品。各残疾人专门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带领团结广大残疾人朋友一起,积极开展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级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残疾人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发展。

(三)加强检查指导。各级主管部门要立足本部门职责,深入基层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就残疾人文化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指导。

(四)强化督导评估。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对《广西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实施方案执行中的问题。要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要求,如实上报统计数据。



此文件于2022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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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服务能力 实施方案 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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