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JDFFJSZ**********
工程名称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
招标人名称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财政
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城北教育集中区
工程规模拟新建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小学和高中部分。小学办学规模为8轨48班,高中办学规模为26轨78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O,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O。其中高中部分总建筑面积约******?O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O,地下室建筑面积约*****?O);小学部分总建筑面积约*****?O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O,地下室建筑面积约*****?O)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JDFFJSZ**********002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小学和高中部分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2022-03-3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2022/3/31
集中报名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二楼不见面开标厅集中报名日期从到
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扬州江都支行投标保证金帐号收款人:扬州市江都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101*****040******
计划开工时间2022/6/15计划竣工时间2023/12/16
公告开始时间2022/3/31 0:00:00公告结束时间2022/4/8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良好
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扬江发改许发[2020]99号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小学和高中部分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江淮路以北,泰山路以南,邦威路以西
2.1.2 工程规模:拟新建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小学和高中部分。小学办学规模为8轨48班,高中办学规模为26轨78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O,新建建筑总建筑面积约******?O。其中高中部分总建筑面积约******?O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O,地下室建筑面积约*****?O);小学部分总建筑面积约*****?O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O,地下室建筑面积约*****?O)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
2.1.3 合同估算价:******.25 万元
2.1.4 工期要求:5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6月15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6日
2.1.5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工程小学和高中部分的地质补勘(如需)、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设计: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地质补勘(如需)、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相关报告(含专题研究)编制、专家评审、图审报审(图审费由招标人支付)、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含桩基、土石方、基坑支护等)、地下车库、内外装饰、消防、强弱电、智能化(含智慧校园)、电梯、空调、一般水电安装、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及评审、网络邮电接入、附属工程(含综合管网、广场、道路 、运动场地、看台、主席台、升旗台、避难场所、景观绿化、围墙、大门、标牌标识、亮化、附属用房等)及大礼堂舞台、扩声、灯光专项设计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凡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项目均包含在内),直至满足所有施工要求为止。 2)手续办理:办理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前期及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国土、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淤泥排放、排污、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招投标综合服务及其他本项目建设所需办理的所有手续;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人防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评审、各专业验收、网络通邮、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除甲醛、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的行政事业收费由招标人承担)。 3)采购: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一切材料、设备的采购,含标牌标识、地下车库划线、电梯、空调、大礼堂及报告厅会议椅、一体机、舞台灯光、扩声、室外活动器材、教学及办公用品用具(可移动的除外,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游泳池设备、食堂厨具设备、食堂餐桌餐椅及其他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凡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均包含在内)。 4)施工: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地下车库(含附建式人防)、土建(含桩基、基坑支护、降水)、一般安装【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含智慧校园)、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连廊、室内装饰装修、室外消防系统、亮化、建筑泛光照明、建筑防雷、抗震支架、正式用电工程、供水、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雨水回用等工程)、钢结构/网架、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充电桩、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运动场地、景观、广场、小品雕塑、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河道、桥梁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5)其他:①本工程水、电、道路、通讯等工程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②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 ③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④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⑤其他未包含在上述设计、施工、采购范围内但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内容。本工程承包人承担本项目能满足国家、省、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及招标人要求的所有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本工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不确定因素暂停或停止实施的,合同暂停履行或终止。按实结算已完成工程量,不补偿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工程行业设计甲级(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2月01日至2022年02月28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03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O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日期在后的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3月31日至2022年04月0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4.3 招标文件售价255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5月30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都区龙川北路8号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人:王彩霞
电话:
电话:0514-********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九、备注
备注:

2022年03月31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江都区龙川北路8号

联系人

张科长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

联系人

王彩霞
传真

电话

0514-********
邮编E-mai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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