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东路(海翔大道-翔安南路段)综合管廊工程安装工程(施工)
翔安东路(海翔大道-翔安南路段)综合管廊工程安装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一)
工程名称 | 翔安东路(海翔大道-翔安南路段)综合管廊工程安装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1、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要求修改为:“专业:电气、机械设备、机电工程建造、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机电工程、市政机电、机电安装、机电设备、电气技术、电机电器、机械制造、建筑机电、自动化控制、建筑环境与设备、机电、自动化、电气技术、机械设计、机械设计制造、机械制造、机械自动化、机电及自动化,与上述专业名称描述不一致的均不计。”。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序号39-条款18.1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修改为“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①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工伤保险、施工现场内人员的人身伤害及财产险等相关规定应由承包人购买的保险,承包人应自行投保,并承担相应保险费; ②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名义办理工程一切险(包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应自行综合考虑到相应项目的投标报价中,工程清单中不单独列项; ③保险金额不低于行业规定,且按合同总价足额投保;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或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并完成移交管养为止,二者中取最晚的日期为准。保单原件由发包人保管,投保后涉及保单内容变更或取消保单的,需经过发包人审核同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未投保保险费用的违约金。 ④由于承包人未按要求进行足额投保、擅自撤回保单、擅自更改保单内容等情形导致提供的保单未能覆盖本工程所有可能的风险,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承包人应承担所有的损失和责任。”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中第68条修改为:“管廊项目工程要积极响应住建部发布的《2016一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大力推进BIM、GIS等技术在综合管廊建设中的应用,承包人中标后,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本工程建设全过程引入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辅助项目管理。在实施本项目时,应当设置BIM技术负责人,服从建设单位的统一管理,执行统一的建模标准,并按照设计图纸及BIM模型进行施工,应确保现场安装与模型的一致性。 ②承包人应提供所供设备对应的BIM模型,所供设备BIM模型应满足建设单位BIM模型信息参数的存储、应用标准和要求,包含设备名称,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等信息,并配合建设单位的BIM技术应用工作。 ③为保障施工阶段BIM相关数据满足运维需求,承包人中标后委托第三方实施BIM相关工作的,应经建设单位同意,方可实施,相关费用列入综合报价中。 ④承包人应为BIM应用配备足够数量的软、硬件设备,费用已包含在综合报价中。 ⑤所有BIM模型以及所有其他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数据都归建设单位所有。”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中第69条修改为:“本项目所有监测监控信号应汇集接入至运营管理单位要求的管理用房监控中心。监控中心的信号上传,若有条件,应采用光缆直接接入;若无法采用光缆接入,则应租用 5年运营商 VPN 链路方式接入。投标时,上述运营商 VPN 链路租赁费,接入监控中心的集成、调试等一切费用,承包人在投保报价时,须综合考虑该项费用,相关费用列入综合报价中。”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中第70条修改为:“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将主要设备、材料按投标文件承诺选用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及相关资料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经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有权不支付该款项。需要建设单位确认的主要设备、材料包含:开关柜、箱变、主要电气元件、水泵控制器、EPS、UPS、水泵、风机、PLC/RTU/区域智能控制器、消防控制器及报警主机、服务器、交换机等。”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第78条款:“本工程门禁系统、IP电话应可接入运营管理单位要求的管理用房门禁控制系统、程控交换机。消防设备须可接入建设单位要求的管理用房消防控制系统,达到本项目消防系统的可监、可控及联动的相关要求。上述设备采购前须将拟选用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及相关资料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经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有权不支付该款项。” 7、本工程因施工图纸修改导致工程量清单修改。现更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原发布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一同发出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8、本项目项目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10时15分。” (以下无内容) | ||||
招标人(项目法人):(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年3月30日 | 招标代理机构:(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2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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