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滘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河滘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滘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河滘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河滘村民委员会
2.2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2.3项目名称:河滘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
2.4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河滘小学内
2.5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922,554.11元。
2.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河滘小学运动场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挖一般土方,运距6km、敷设13MM厚PU颗粒喷浆塑胶面层、铺种草皮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工期除不可抗力因素及招标单位允许外,一律不得延长,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暂定三级)或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2014年新登记颁发的,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公布且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11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取得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过一项200米或以上通过中国田径协会验收达到三类或以上标准的运动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县级或以上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政府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交(竣)工验收报告及中国田径协会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及该项目中标公告的查询路径;不提供或不齐全将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本项目合同签订前,中标人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由招标人核对;不提供或不齐全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行为,报主管部门处理】。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提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3年度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4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3.4.1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如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的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1.2注册建造师须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不允许在同一时间内参与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若在开标日发现其在诚信管理系统中已锁定,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3.4.1.3须提供投标人至少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4.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3施工员:最低人数为1人,持有施工员上岗证或管理手册或培训证。
3.4.4安全员:最低人数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22日至08月28日,上午09:00—12时00分,下午14: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联系电话:****-********)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凭以下资料报名(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对应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③提供显示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信息、年度综合考评结果(2014年新登记颁发的除外)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④广东省外企业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信息的打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的电话、传真)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为2014年09月11日09:30,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联系方式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河滘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联系人:罗秋凤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7-********电话:****-********
传真:传真:****-********
2014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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