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甲醇招标公告
工业用甲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工业用甲醇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CQYT-*******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投标企业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甲醇)、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合格)。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且年审合格)。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资信证明。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6、具有有效的中石油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证书,且供应商准入产品目录须涵盖投标产品。 7、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贸易或代理商)且经营范围须涵盖投标产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运输,须提交第三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及运输合同原件、扫描件)。 8、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9、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供应商。 10、2013年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11、投标人必须在长庆气田区域(延安、榆林、乌审旗、靖边、定边)之一、经过招标人认可的具有安全储存条件且获得法定许可资质的甲醇储存库。若是租赁储存库必须具备安全储存条件且获得法定许可资质,投标人必须带有效的合同原件及合同扫描件。 12、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标的物储存地点、储存能力、联系方式等,投标供应商书面文字澄清,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企业法人签字,所提供标的物储存地必须真实可靠,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取消投标人评标或甲、乙级供应商资格。 13、投标供应商对在长庆气田区域内复杂道路及冬季供气高峰期保证供应进行书面承诺,承诺书必须由法人签字盖章。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4-08-22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4-08-29 17:30:00.0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人资质要求提供一套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合同原件及合同扫描件、承诺书等资质彩色扫描件,请于 2014年8月22日至 2014年8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 08时 30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时 30分,同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在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35号长庆油田物资采购管理部3013室质量管理科,进行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到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35号长庆油田物资采购管理部招投标管理办公室30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10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09-17 08:3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9月17日8时 30 分之前,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35号长庆油田物资采购管理部三楼[3012号]会议室。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
招标人:物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4-09-21 08:30:00.0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二路35号长庆油田物资采购管理部三楼[3012号]会议室
地址: 西安市凤城二路35号 邮编: 710018
联系人: 王平祖 张治录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wzp3_cq@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西安长庆分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 账号: ****************03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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