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食用植物油采购项目

华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食用植物油采购项目

华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食用植物油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泰宇采招2022-03-46号)

1、询价采购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华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华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食用植物油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泰宇采招2022-03-46号

2.2项目名称:华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食用植物油采购项目

2.3采购内容:食用植物油采购及轮换,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

2.4采购金额:85.00万元

2.5交货地点:华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采购方指定地点)

2.6交货期限:在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7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

备注

1

食用植物油

50

华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采购方指定地点)


2

食用植物油轮换

3

华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采购方指定地点)

轮换费每年不高于5.00万元

注:项目总报价包含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税金、轮换费用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由报价人根据询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费用后报价。

3、参加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报价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托管或冻结状态;

3.3.3报价人须提供所供货物合法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3.3.4报价人应出具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3.3.7违反禁止关联企业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的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3.3.8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报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3.9本项目为一个完整的包件,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3.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询价书的获取(报名起止时间)

时间:2022年04月01日至2022年04月06日,上午08:30—12:00,上午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华坪县文体中心对面小蜜蜜芒果干三楼。

4.3获取询价书时,报价人应向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4.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4.3.2报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3.3授权参加报价的,需提供经报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非法人机构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注明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授权书原件;

4.3.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4.4报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查验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4.5询价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4.6 参与本项目询价采购的报价人如对本公告要求递交的资料及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技术参数、数量等有异议,应在报名截止五天内及时来电、来函咨询,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187*****996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时间:2022年04月21日下午14:30-15:00时(北京时间)。

5.2地点:华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会议室。

5.3递交符合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发出的询价书各项要求的报价文件。

5.4 2022年04月2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5.5报价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报价会议(迟到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报价权利)。

6、项目预算及付款方式

6.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00元(大写:捌拾伍万元整),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预算价的报价。

6.2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由成交双方在合同内约定。

7、保证金的交存及退还

7.1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含网上银行汇款)。

7.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9日16:00时前。

7.3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00元)

7.4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10*****950*****

(注: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进入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账户,确认保证金的收到时间以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开户银行实际收到保证金时间为准。未按询价书规定交存保证金的报价人将被取消本项目的报价资格)

8、货物质量及验收

8.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与询价书规定的规格、参数相一致。

8.2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提供货物的规格、参数、要求、服务承诺等,必须与报价人向采购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递交的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文件正、副本中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

8.3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递交的报价文件正、副本,将作为采购人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验收的重要依据,采购人将依据报价人所提供的报价文件正、副本的内容对报价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若报价人提供的货物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8.4报价人所提供货物的相关参数与询价书要求参数如有偏离,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的《技术规范偏离表》中如实填报,且必须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参数与报价文件内容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报价人全部承担。

9、扶持政策

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报价人给予6%价格扣除(属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上发布。参与本项目采购的申请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及时来电、来函咨询。

11、联系方式

采购方: 华坪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献兵

联系电话:136*****23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华坪县狮山路文体中心对面

联系人:屈朝森

联系电话:181*****237

2022年04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植物油 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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