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中心】利川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监测、无人机和无人车、杀虫灯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利川市中心】利川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监测、无人机和无人车、杀虫灯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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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监测、无人机和无人车、杀虫灯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监测、无人机和无人车、杀虫灯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一标段已由恩施州农业农村局以恩施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恩州农函〔202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天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在利川市谋道镇团结村、忠路镇老屋基村、建南中驰村、文斗堰塘村等4个村各建设一套农业物联监测网点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各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项目投资:第一标段总投资253.85万元,二标段总投资50.54万元、三标段总投资76.85万元。项目工期:180日历天。 其他:无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利川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监测工程建设地点:在利川市谋道镇团结村、忠路镇老屋基村、建南中驰村、文斗堰塘村等4个村各建设一套农业物联监测网点建设规模:建造4套农业物联网监测点,每套物联网监测系统包括:虫情信息自动采集系统、孢子培养统计分析系统、小气候信息采集系统、生态远程实时监测系统、病虫害监测预警无线遥控物联网综合连接分析系统、害虫性诱自动诱捕器、病虫调查统计器等部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利川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监测、无人机和无人车、杀虫灯采购及安装工程第一标段二次招标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5-1 合同估算价:*******.00元 | ||||||||||||||||||||||
2.3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己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格有效;(2)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4)投标人需提供核心设备与其对应的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测试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名现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如出现同时参加招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或其他有关规定审定,其后果由有关招标供应商各方自负;(6)符合《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04-02至2022-04-06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04月22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6.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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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1日 | ||||||||||||||||||||||
备注:无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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