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大队购买驾驶员服务及车辆租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大队购买驾驶员服务及车辆租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大队购买驾驶员服务及车辆租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大队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2年04月01日12: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4月01日至2022年04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4月12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榕、蒋鋆
项目联系电话0592-*******
采购单位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

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大队购买驾驶员服务及车辆租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大队委托,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3500]LSGC[CS]*******-2、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大队购买驾驶员服务及车辆租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大队购买驾驶员服务及车辆租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4-12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LSGC[CS]*******-2
项目名称: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大队购买驾驶员服务及车辆租赁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C0499-其他租赁服务其他租赁服务1(年)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车辆驾驶;公车日常管理及台账整理;监测协助;办公辅助;其他领导交办的工作。 (一)司机服务采购要求 1.服务期间,需安排至少一名3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C1及以上驾驶证人员派驻我队工作(工作范围涵盖全部采购内容)。派驻人员由我队负责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我队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若派驻人员更换2次以上仍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我队有权终止合同。等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特别提示描述: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投标人代表有效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明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描述: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选择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4-01至2022-04-11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4-12 14: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 开标厅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4-12 14:3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3层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 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9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榕、蒋鋆
电   话:0591-********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04-01


标签: 行政执法 环境监察 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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