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泽普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招标项目编号:E
653*****080********)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 在12个乡镇场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及污水管网建设。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泽普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次
招标范围: 在12个乡镇场开展农村垃圾治理及污水管网建设。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及相关前期费)、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设计单位需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或者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3月31日到 2022年04月2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21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1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36.189.231.22/)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2、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3、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998 -
******* ;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合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泽普县建设路6号 |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昆明路518号“阳光·天合综合楼”高层底商住宅楼20层2004 |
联 系 人:赵海滨 | 联 系 人:吕青珍 |
电话:199*****277 | 电话:0908-******* |
电子邮件:*********@qq.com | 电子邮件:*********@qq.com |
2022年03月3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