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宁河分局酒精检测仪购置招标公告
公安局宁河分局酒精检测仪购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408C********A0028
受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委托,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酒精检测仪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酒精检测仪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NHCG2014-04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采购预算:6.2万元
2、标的:酒精检测仪设备(快速排查酒精检测仪8台,酒精检测仪4台)
3、技术要求:基本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对供应商的要求及用户需求为保证酒精检测仪设备质量以及后期售后服务及时,我单位对参加招标的酒精检测仪设备公司做如下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原厂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授权书(原件)
(8)要求酒精检测仪设备公司要保证售后服务及时到位,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服务人员在2小时内响应,必须在24小时之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转。
(9) 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6日
出售谈判文件,每日8:30—11:00,15: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3、获 取谈判文件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谈判文件售价:本标书每套售价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8月28日上午9:00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3、谈判时间:2014年8月28日上午9:00
4、谈判地点: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女士
2、联系电话:********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
2、采购人地址: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徐峻山 ***-********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6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相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可选)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仟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7日前将保证金汇到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名称:天津市宁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农行宁河支行营业部
账号:****************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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