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蓝山县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蓝山县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概况: 蓝山县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湘军公正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永州市蓝山县工业大道车城市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 月12 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蓝山县卫生健康局的 蓝山县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 蓝山县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22[15]号 3、委托代理编号:XJGZ-YZ-*******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注:各投标人只能投其中一个包。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1年1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21年1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视同符合相应条款内容,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请自行说明。 2、采购项目的根据所投产品提供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包1:根据所投产品提供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包2:根据所投产品提供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04 月02 日起至2022年04 月09 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本邀请第三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人身份证等材料胶装成册,到永州市蓝山县工业大道车城市501室(湘军公正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同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报名。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4 月12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邀请通知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蓝山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蓝山县塔峰镇南平路38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611 招标代理机构: 湘军公正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远志新外滩维也纳酒店611室 联 系 人:陈先生、阳先生 九、其它补充事宜 10.1 投标保证金:包1人民币壹万元整(¥*****.00元),包2人民币贰万元整(¥*****.00元); 10.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保证金账户由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视为无效投标! 10.3 缴纳方式:保证金要求以银行电汇、转帐等非现金方式提交,要求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并到账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投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库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在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如:在用途栏中注明“蓝山县卫生健康局“蓝山县全自动核酸检测系统采购项目包X”字样)。 ★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永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报名或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报名或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报名或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永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永、返永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报名或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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