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更新检验检测专用车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更新检验检测专用车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更新检验检测专用车辆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04月01日15: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4月01日至2022年04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4月13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2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梦茹
项目联系电话0472-*******
采购单位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3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1*****999
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西副楼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72-*******
项目概况

更新检验检测专用车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TZC-C-H-******

项目名称:更新检验检测专用车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71,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更新检验检测专用车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371,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商务车 新能源汽车 2(辆) 详见采购文件 578,000.00 -
1-2 其他专用汽车 检测车A型 5(辆) 详见采购文件 1,230,000.00 -
1-3 其他专用汽车 检测车B型 2(辆) 详见采购文件 563,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01日 至 2022年04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4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市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34号

联系方式:131*****999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西副楼5楼

联系方式:0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梦茹

电话:0472-*******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4月01日


标签: 专用车辆 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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