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桦南镇正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售杨树664棵项目公告

桦南县桦南镇正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售杨树664棵项目公告

桦南县桦南镇正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售杨树664棵项目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桦南县桦南镇正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杨树664棵项目进行竞价出售,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出售单位:桦南县桦南镇正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编号:HNX_CQ_2022_S_0011

3、项目名称:桦南镇正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出售杨树664棵

4、发包概况:地点:正北村杨树趟子,杨树664棵,其中好树180棵,坏死树484棵,底价金额:按评估公司评估价格*****元,因第一次招标无人报名,此次竞价降价10%发包,底价为*****元,价高者得。

5、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

6、出售用途:采伐。

7、限时报价周期:60秒。

二、报名及竞价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承包方,请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0日,登陆黑龙江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www.hljnjzx.com,)查询及报名,具体以省产权交易平台公示日期为准。

2、竞价时间:拟定于2022年4月11日8时至2022年4月11日11时止,具体以省产权交易平台公示日期为准。

3、竞价方式:阶梯竞价,正向竞价。

4、加价幅度:500元/次。

三、意向购买方要求

1、购买方法人或个人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购买方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行业,不得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因购买方原因产生的任何损失和责任与村集体无关,由购买方自行承担。

3、购买方购买后1年内要将树木进行合理采伐,不能延误正北村新树种植时间。如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采伐,购买方负责双倍赔偿出售方,由于村内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所以不动产权证、采伐证,任何证件都由购买方自行办理。出售方积极给予配合,所产生费用由购买方自行负责,采伐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所产生一切事故由购买方自行负责。

4、遵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5、竞价结束后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成交方应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以及缴纳承包费,否则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意向承包方应在报名前与村集体联系到现场实地查看项目情况,不得以未到现场为由迟滞签订合同以及不缴纳承包费,否则竞价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四、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金额:*****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报名日期截止前,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方不能参与竞价。

3、竞价保证金交纳方式:缴纳至指定账户,以资金到账为准。保证金需缴纳到正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名称:桦南县桦南镇正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460*****200*******。开户行:农商银行。中标方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返还;未中标方保证金于竞价结束之后返还。

4、意向承包方有恶意竞价或中标后不履行招标要求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5、因购买方原因造成损失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购买方承担相应责任。

五、确定成交购买方

出售方按照报价最高原则确定购买方。如只有一家意向购买方参与报价且其报价符合出售要求,出售人即可将其确定为购买方。

六、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方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出售公告、出售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购买方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出售公告、出售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作为违约金,代理机构留取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转至出售方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所供产品若未按出售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出售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受让方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1、采购方联系人:张广启 电话:165*****666

2、代理机构:桦南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3、地址:桦南县劳动保障大厦

4、交易机构联系人:付超 电话:152*****6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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