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如东县掘港镇学校食堂大宗物资(调味品)(第二次)采购公告
2021-2022年度如东县掘港镇学校食堂大宗物资(调味品)(第二次)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拟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采购文件等请在http://jgxx.rdedu.net/“通知公告”栏中下载。本项目由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项目资料费200元/套,开标时由代理单位收取,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一、项目内容
(一)采购种类:调味品。
(二)用餐人数:据上学年度数据,如东县掘港镇童店初级中学、如东县掘港镇童店小学、如东县掘港镇华丰小学、如东县掘港镇九总小学、如东县掘港街道环北小学、如东县掘港镇环镇小学、如东县掘港镇群力幼儿园、如东县掘港镇新苗幼儿园、如东县掘港幼儿园、如东县掘港镇环北幼儿园、如东县掘港镇环镇幼儿园学生人数共3800人左右,教师人数共500人左右。
二、供货要求
供货期限:2021年 10月至2022年8 月 31 日。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与技术等能力;
(二)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三)在以往的投标或供货过程中无舞弊或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社会反应较好。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四)相关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投标人应持有有效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 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有效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一)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并按照序号装订。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加盖投标人红色实物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人投标,此项无须提供】;
4.*2021年学校食堂大宗物资招标采购承诺书;
5.*报价单 ;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投标文件的数量、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共三套用档案袋密封。同时应在封袋上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品种。
(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过时送达拒收。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2000.00元投标保证金(现金)。保证金用信封装好,写明单位。
(二)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退。
(三)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须与掘港镇各学校分别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须向各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各学校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000.00元),履约保证金自本项目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四)中标单位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没收不退。
(五)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
六、报价须知
(一)本采购项目实行非现场报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人将填报后的报价单与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时报超市标识的每单位单价的下浮率(最多保留一位小数)。确定单价的参考依据:如东掘港三家大型超市(欧尚、文峰、广隆)上架销售商品的平均价,黄牌促销以及特价商品除外。本项目报价控制要求:(下浮率区间为20%-25%)。
注: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在本询价文件规定的下浮率区间内的或未按要求进行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七、评标办法
(一)成立食品采购招标小组,由本项目招标小组进行评审。
(二)招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资质、信誉、报价等因素进行评标。
(三)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招标小组按投标单位所投的最高下浮率确定中标单位,若最高下浮率相同时,则全部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然后由各采购人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抽签原则如下:由采购单位在投标人代表和招标小组的监督下从中标供应商候选人中抽取1-2名供应商作为本单位的中标供应商,供应商可重复中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9:30。
(二)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时间:2021年10月12日上午9:00-9:30。
(三)投标地点:掘港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原宾山小学)一楼会议室。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孙维华,联系方式:139*****157
教育局监督电话:0513-********;
九、付款办法
1、所供货物经验收、使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按照成交时的报价结算,转账付款。中标供应商须开具本单位的正式发票。
2、成交供应商应随时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如未按采购人的需求供货,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拒付货款。
注:供应商在提供食材物资时必须出具送货单,结账时必须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票据,否则不予结算。
十、投标须知
(一)投标报价包括成本、包装、运输、上卸力、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二)投标品种应与经营范围相符。
(三)未进入候选的投标单位,采购人将现场告之结果,但不作任何解释工作。
(四)中标单位在供货过程中,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货。
(五)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发标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6.超过保质期限的。
十一、其它
(一)中标结果在将网上进行公布。中标单位经审查后电话通知并签订合同。
(二)采购人不解释落标原因,未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三)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如无疑问,视同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同时,不得在招标结束后提出质疑。
(四)当招标文件与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五)如报价单位不足三家的,经监管部门批准后现场改变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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