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2022年考核征地拆迁项目阳光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醴陵市2022年考核征地拆迁项目阳光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醴陵市土地征用安置所的委托,对醴陵市2022年考核征地拆迁项目阳光宣传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名称、编号及拟采购预算控制价:
①政府采购名称:醴陵市2022年考核征地拆迁项目阳光宣传服务项目
②采购代理编号:HNYG-LL(TDAZS)-*******
③采购预算价:******元
2、采购项目的采购清单、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以及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
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
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3.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01日起至2022年04月06日止,每日8:3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获取磋商文件 (地址:醴陵市国瓷大道柳家湾小区2栋1单元203室)。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证件,其投标将是无效投标。
(2)磋商文件售价:每本4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12日09时00分(以国家授时中心在网络上发布的标准时间为准,下同),地点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醴陵市国瓷大道柳家湾小区2栋1单元203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醴陵市土地征用安置所
联 系 人:袁旭
电 话:135*****11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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