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第二次)
[自治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第二次)
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度污泥运输及处置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招标人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2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对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各污水(中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暂定数量*****吨)进行处置,处置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各污水(中水)处理厂至处置单位的运输、装卸、处置等服务。招标控制总价为2576.201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地点: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鸳鸯湖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复兴路与沙竹路交汇处)、南湖中水厂(灵武市马家滩镇石马公路南侧30号电杆处)、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白芨滩路延伸段与S103交汇处)、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文升路与景观大道跨线桥交汇处)及中标人提供合法、合规的处置场地。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单位);
(2)须具有焚烧处置能力,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等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证明材料为:投标函;
(4)财务要求:近3年(2018年-2020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证明材料为:投标函;
(5)类似业绩要求:2019 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00万元的固体废物处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合同方付款凭证复印件(发票或银行转账汇款凭证,金额不限),原件备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2年4月01日至2022年4月1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地点: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方式:网上下载。
4.4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2年 4月22日10 点30 分(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 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宁东兴蓉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楼
联 系 人:石琴
电 话:0951-*******;18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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