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招租公告CTCQWQ(2022)-10CZ
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招租公告CTCQWQ(2022)-10CZ
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招租公告
受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漳州市长泰区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十年租赁权:
(1)竞租人资格: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租赁用途:乡村旅游项目。
标的租金起始价等基本信息,详见《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十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有意竞租者请于2022年5月4日16:30时(不含节假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单位授权证明书等资料,办理报名手续。资料详情请登陆http://www.changtai.gov.cn/【中国长泰网】查看下载。
联系地址:漳州市建设局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0596-******* 王先生
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十年租赁权竞租须知
一、出租方: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十年租赁权招租情况一览表: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栋) | 押金 (万元) | 装修押金(万元) | 租赁期限(年) | 十年租金竞价起拍价(万元)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坂里荷畔嘉园 | 49 | 50 | 50 | 10 | 501 | 20 |
★标的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其他注意事项:(1)租赁用途为乡村旅游项目。(2)租赁期为10年,承租方造成违约终止合同或租赁期满未续租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押金50万元,装修押金50万元,租赁押金和装修押金一次性收取。(3)租金分期收取,荷畔嘉园未装修,给予1年的装修期,第1年免收租金;第2-4年,每年租金35万元;第5-7年,每年租金52万元;第8-10年,每年租金80万元;10年合计租金501万元。具体租金收取方式为:按年一次性收取,一年为一期,承租方应每期开始前一月内以转账方式向甲方缴纳当期租金,逾期未交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三十日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租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有权留置出租房屋内乙方的设施、设备。(4)装修期限三年,三年内装修数量达到25栋以上的,装修标准达以民宿装修标准的,装修押金全部退还;三年内未完成25栋装修的,装修押金不予退还。
三、竞租人资质要求: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四、租金支付方式:详见第二点中“其他注意事项”。
五、竞租方式:此次招租竞价采用密封报价竞价法,意向承租人按十年应付租金额报价(即按承租方十年应支付多少元租金给出租方报价)。
六、竞价成交原则:遵循价高者得原则选中承租人。标的出租方设有第一年租金额竞价起始价,竞租人关于第一年租金额的报价不得低于标的起始价,各轮竞价的加价幅度为1万元或其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意向承租人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认可竞价规则并缴纳标的的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该标的竞租人。竞租人有效报名后,如欲弃权,仍需携带相关材料准时参加竞租会,否则其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签约时间:确认成交的竞得人,应现场签收成交确认书,并按出租方要求于竞价成交后10日内与出租方正式签订租赁合同书。最高报价方签收成交确认书之时起,视为其与出租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已经成立。未成交人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
九、看样时间:定于2022年4月11日至4月13日前为现场看样时间。看样负责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十、签约文本:中国长泰网站(http://www.changtai.gov.cn/)上,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十年租赁权挂牌招租文件公告所公布的《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租赁合同》文本为签约文本,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以该租赁合同文本的规定为准。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挂牌招租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十一、承租履约保证金的缴交与退还:详见第二点中“其他注意事项”。
十二、费用承担:无
租赁期间,标的必须同时符合房屋工程用途及《漳州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涉及的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生产经营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所需相关手续由承租人负责办理。因房屋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通信、物业管理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负责,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
十三、报名登记截止期限及竞价保证金缴交要求:标的报名登记截止期限为:2022年5月4日16:30时止。标的竞价保证金应以报名登记的竞租人本人名称采用转账方式缴纳。竞租人需在保证金缴交凭证上注明参与竞租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标的1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5月4日17:30。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漳州市长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竞价保证金的到账时间以竞价保证金款项到达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竞租人未按规定的到账截止期限、金额及账户提交竞价保证金的,取消其竞租资格。
十四、竞租会时间:密封报价法竞租会定于2022年5月5日下午15:00时在漳州市建设局大楼九楼开标室举行。特别提醒:竞租人均须在2022年5月5日下午15:00时之前到达中心指定的竞租会场地,办理签到手续,并按中心所发放的号牌到对应座位号入座。竞租人(优先承租权人除外)向本中心提交第一轮报价的密封报价单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下午15:00时之前,逾期提交不予受理,在各轮次报价中竞租人的密封报价单一经提交均不得撤回,且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
十五、报名联系电话:0596-*******王先生
漳州市长泰区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日
本须知认可,意向承租人签章:
产权交易密封报价竞价规则
一、竞租会地点:漳州市长泰区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九楼开标室
二、意向承租人在办理缴纳竞价保证金等相关登记手续之前,应当:
(1)仔细了解本次竞租标的;意向承租人在入场前应对竞租标的物全部了解并仔细察看,中心均以竞租标的物的现状进行竞价,不承担瑕疵担保和竞租标的真伪责任。意向承租人一旦进入竞租会现场,即视为已全面了解本《产权交易密封报价竞价规则》和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并自愿承担责任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2)仔细阅读本次交易标的《竞租须知》,如意向承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示认同《竞租须知》;
(3)仔细阅读本竞价规则,并遵照执行。
(4)仔细阅读本次竞租标的《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租赁合同》文本,并接受该合同条款。
三、本次竞价采用密封报价法。本规则所称的密封报价法,是指在产权交易中心组织下,在承租竞价文件中锁定除承租价格外的其他条件后,根据各意向承租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书面报价单,在有效报价单中,确定唯一的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的竞价方式。
四、意向承租人向中心书面承诺(该承诺内含于密封报价单中),接受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十年租赁权挂牌招租文件规定的承租条件,在2022年5月5日下午15:00时之前到达中心指定的竞租会场地,办理签到手续并提交密封盖章、签名的报价单。竞租人应将第一轮报价文件用信封袋装,并在信封袋密封口处贴纸加盖印章。密封信袋封面上注明“见证开启”的字样,并需写明参与竞租的标的名称(参见《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十年租赁权竞租须知》第二条表述的标的名称),格式为:“标的X、标的情况XXXXX十年租赁权”。(如:参加竞租标的1的,除在密封信袋封面上注明“见证开启”外,还要同时在封面上写明:“标的1十年租赁权”。)竞租人应按照挂牌招租文件要求,在报价单适当的位置填写竞租标的名称所对应的标的序号、租金报价价格和竞租人全称并加盖公章或私人印章,竞租人如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竞租会的,还需同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全名。报价单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凡是密封信袋封面以及密封报价单未按规定填写准确、清楚的或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的,该竞租人的报价将不被接受,并直接以废标处理。
五、中心在竞租会上现场组织开启信封,竞租人需派代表参加。开启报价信封前,本中心查验报价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在逐一开启报价单后,在有效的报价单中,报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最高报价,则相同最高报价竞租人进入下一轮竞价,其报价不能低于上一轮最高报价,且仍须以人民币1万元或其整数倍为基本加价报价单位,以此类推,最终唯一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若出现所有最高报价者均不愿继续加价的情况,则现场以抽签方式确定承租人。
若只有一个竞租人报名参与竞价,则由该竞租人按其不低于挂牌价的报价竞得该标的。
六、竞租人应凭经签章的《竞租须知》、《产权交易密封报价法竞价规则》、身份证及竞价保证金转账回单或现金缴款回单(授权委托参加竞价的,参加者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在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地点到中心参加竞租会,并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安排。竞租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办理签到手续参加竞租会的或未按规定提交齐全规定的资料文件,中心将以放弃竞标处理。如竞租人为单位的,参与竞租会的经办人除法定代表人外,须持有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各竞租人在正式竞价前,应先充分了解密封报价法竞价系统的工作流程。竞租人应持竞号牌进入竞租会现场,每号牌可入场两人,并按中心安排到对应座位号入座,未经中心许可不得随意走动。竞租人一旦进入竞租会现场,需服从中心工作人员的现场安排,不准喧哗、吵闹、起哄,不得攻击、辱骂他人,不得随便走动,不得中途退场,否则中心有权没收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其竞标资格。
七、竞价结束后,各竞租人应现场签章确认各自在竞租会中各轮出价记录。
八、因出租标的的权属不清所引起的责任由出租方承担。交易双方因履约引起的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因租赁发生的风险及费用,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九、竞租方必须自觉遵守现场竞租会秩序,不得干扰现场竞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不予返还,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竞租人应价后反悔的,或不按规定签成交确认书的,或经竞价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履行签约义务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不退还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竞租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密封报价竞价交易方式无法正常运作的,中心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交易规则。
十一、本次竞租标的挂牌招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招租公告》、《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十年租赁权竞租须知》、《产权交易密封报价竞价规则》、《密封报价单》、《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租赁合同》文本、《漳州市长泰区国有资产产权(物权)竞标意向登记表》等文件。
十二、本中心享有对本规则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漳州市长泰区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日
本须知认可,意向承租人签章:
密封报价单
漳州市长泰区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我方认真研究了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十年租赁权项目承租要求等挂牌招租文件,愿意遵守挂牌招租文件中的所有要求,承担挂牌招租文件规定的竞得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为此,我方承诺:
1、我方愿意按《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十年租赁权竞租须知》和《产权交易密封报价竞价规则》等挂牌招租文件要求参与报价。
2、我方保证所提交的报价单和相关说明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挂牌招租文件和《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租赁合同》文本约定的权利义务与条件要求履约。
3、我方已按规定缴交了本竞租标的竞价保证金,若我方违反挂牌招租文件的任一规定,或填写信息不真实、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同意贵中心取消我方竞租资格和成交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4、我方将按出租方要求,于竞价成交后10日内以出租方事先拟定公布的《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租赁合同》文本与出租方签订正式合同,如我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租赁合同》,视为违约,贵中心可以取消我方的竞得人资格,所交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我方已详细察看并全面了解了长泰区坂里荷畔嘉园房产竞租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我方完全接受该竞租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
6、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挂牌招租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挂牌招租文件,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异议的权利。
7、我方标的1的具体报价如下:
人民币:佰拾万元整(大写)。¥(小写)。
(说明:在起始价基础上,加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如:参加标的1竞租,填报的价格需是其起始价*******元或其起始价*******元加1万元或1万元整数倍。如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竞租人:(写报名登记的竞租单位或个人全称并加盖印章)
竞租人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附大写: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坂里河畔嘉园房屋租赁合同(参考样本)
甲方(出租方):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泰区武安镇人民路103号 联系电话:0596-*******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联系电话:
丙方:(管理方):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由甲方和丙方共同招商引进,因出租房屋位于长泰区坂里乡,属地原则由丙方负责租赁期间的日常管理,甲方负责收取租赁期间的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租赁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基本情况
1.1甲方将位于福建省长泰区坂里乡河畔嘉园49栋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相应的运营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包含房屋公共区及建筑面积 *****.42 ㎡(租赁面积以长泰测量部门测绘成果为依据),租金具体见本合同第二条第2.2。
1.2乙方承诺租赁房屋不得经营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经营的行业,如有违反本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不符合本条款约定的经营活动,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及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的产权无争议或未受到法律上的限制,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有任何第三方对上述房屋的产权提出异议,或者影响到乙方对该房屋的正常使用。
乙方保证在合同期间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1.3乙方承租本合同所述租赁房屋前,已对该租赁物进行实地考察,已非常清楚本合同所载物业的用途及相关基础条件,确认租赁物符合其租赁目的和需求,并自愿租赁该房屋。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费用、付款方式
2.1租赁期限为10年,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一年作为装修期不计租金。
2.2租金按面积计算,明细如下:
计租期限 | 每年租金(元) |
第一年 | 0 |
第二年至第四年 | |
第五年至第七年 | |
第八年至第十年 |
租金不含第三条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租赁房屋的相关费用。
2.3租金
2.3.1租金按一年为一期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期开始前一月内以转账方式向甲方缴纳当期租金,甲方以乙方出具的银行转账凭证确认租金支付日期,并在收到每期费用后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3.2乙方应按时缴交租金,逾期未交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租金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4 双方指定的收付款账户
甲方接收租金及租赁期间有关费用的转账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福建富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长泰县支行
账号:******** 0901 0007 247
第三条押金及履约保证金
3.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00)及装修押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00)。
3.2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返还租赁物后经甲方查验合格,并在乙方已向甲方结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是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及履行完毕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抵偿乙方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水电费、物业费等,抵偿后若有剩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不够抵偿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承租期内,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申请以保证金抵扣其应付的任何款项。
3.3装修押金按装修套数给予退还装修押金,装修期限为三年装修数量达到25栋以上,装修完成数量将剩余装修押金全部退还,三年未完成25栋装修剩余押金不予退还。
3.4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等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后或乙方未按约将企业住所及经营场所迁出本合同所列租赁物地址的(含工商变更手续),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继续占用租赁场所,其占用不能视为合同延期或合同续订,在占用期间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2.2约定月租金标准的两倍向甲方支付占用租赁物的费用。甲方有权索回租赁场所和因乙方占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四条有关房屋的交接
4.1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给乙方。租赁物可交付使用时,甲方通知乙方接收办妥交接手续,同期乙方应去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司办理水、电登记等相关交房手续;逾期,视作甲方已交付租赁物。(乙方在办理房屋交付时应仔细检查房屋的情况,若发现有管道堵塞或渗漏水等情况时,应及时提出或拒绝接收,若未提出的视同乙方同意按照现状交付。)
第五条有关房屋租赁期间的费用
5.1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工商管理费、商业经营管理费(如有)、物业管理费等使用房屋的相关费用,其中:工商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费由乙方直接到相关管理部门交纳。因乙方逾期交纳上述费用导致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违约或其它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5.2有关房屋租赁依法应当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5.3乙方未按期缴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三十日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留置出租房屋内乙方的设施、设备。
5.4 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后七日内,乙方需将企业住所迁出租赁物所在地址。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装修、维修、保密及相关约定
6.1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管道畅通,结构完好的房屋。
6.2租赁期间,乙方有权按照需要对房屋及设备进行装修,但乙方应当保护房屋的主体结构完好,并遵守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不得改动租赁房屋内的消防设施。
6.3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4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房屋及其附属物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部分房屋无法修复使用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5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乙方均应按照保证房屋结构安全及附属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的要求清退,该装修由甲方无偿取得。
6.6甲方负责租赁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乙方负责房屋主体结构之外的维修和养护。发生房屋主体结构问题,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的,因此造成的损害扩大责任由乙方承担。
6.7原则上,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借给第三者。乙方将租赁物部分的承租权(含使用权)与他人联营(含承包经营)等行为,视同转租。若乙方确有转租需求的,须以书面形式向丙方(管理方)提出申请,待丙方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转租,并向甲方备案。
第七条有关租赁期限届满或解除租赁的约定
7.1租赁期届满,本合同即终止,乙方在合同期满后7日内将所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7.2双方协商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乙方应按双方签订的终止合同书规定的期限将所租房屋交还甲方,包括本合同第3.2条之约定的手续。
7.3 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的,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约定交还房屋、撤出租赁物内的物品的,则视为乙方放弃该物品所有权,甲方有权进入租赁场所内处置该物品,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按无任何价值之废弃物处置,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7.4租赁期间乙方若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水电费等违约行为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对此乙方不持异议;若乙方申请继续承租的,甲方有权提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对此不持异议。
7.5 租赁期届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续租权,如乙方不续租,甲方将重新进行公开竞价租赁。
第八条合同解除
8.1乙方如有下列情形,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乙方应于甲方终止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办妥返还租赁场地手续,结清因使用租赁场地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当年三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当据实赔偿损失(含但不限于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利息、诉讼费用、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用、预期收益及商誉等):
8.1.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租赁房屋相关费用逾期超过30天;
8.1.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8.1.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8.1.4乙方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1.5乙方擅自对房屋进行改造,造成主体结构安全隐患或擅自改动租赁房屋的消防设施的;
8.1.6 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物转租、出借的,包括全部、部分及变相转租,擅自将租赁物转让或转借的。
8.1.7 乙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8.1.8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合同解除的情形。
8.2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
8.2.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时将房屋移交给乙方超过15天的。
8.2.2甲方的租赁房屋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拍卖)。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如未能按期足额交纳租金、水电费用等各项费用,除应补交相应金额外,还应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给甲方,逾期十五日仍未缴纳,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向乙方供水、供电,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直至乙方缴清所拖欠的各项费用时为止。
9.2甲方了解到乙方发生违约而又接受租金等各项费用时,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付的租金交或其它款项不是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数额时,或甲方接受数额不足的租金或其它款项时,均不能视为甲方同意乙方少付租金或款项,不影响甲方追索欠租欠款的权利。
9.3 如因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国家建设、不可抗力等原因,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当将乙方已付的租金按照尚未租赁的期限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结算完所有应付租金及费用后,甲方退还保证金,租赁合同终止。丙方并根据政府实际赔偿政策赔偿(含但不限于乙方房屋装修费用、设施等投资项目),赔偿金额归乙方所有。
9.4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权属清楚。若因甲方原因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9.5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9.6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提起诉讼的,违约方除应按照本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
第十条安全责任
10.1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健全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及燃气管理制度,遵守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对现有消防器材设备不得随意改动。租赁期间发生任何火灾事故、燃气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0.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色情活动、赌博行为、毒品交易等违法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0.3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范围内的安全保护工作,如在租赁房屋内发生安全及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刑事犯罪),造成的损害或损失由乙方承担。
10.4必须规范用电安全,因用电引起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租赁房屋内发生任何安全或意外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该事故而支付或垫付的事故处理费用、对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等)。
保证
11.1乙方同意甲方通过短信、微信、邮件出公告等本合同约定的送达方式向我方催缴本合同第2.2条及第三条涉及的所有费用,并承诺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甲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其他第三方泄露信息,若违反此约定给甲方或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自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2 乙方承诺不擅自授权他人使用该租赁房屋地址注册公司或个体工商户。
第十二条通知
12.1 本合同项下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通知、证明文件、法律文书、要求或其它联络均应以书面形式,按照各方当事人指定的地址以及收件人(若有)发出。各方当事人目前指定的各自的地址、电话和联系人一如本合同第12.3条所示,若有变更应在三天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原联系方式寄送或发出通知的,视为送达。
12.2 对于所有通知、证明文件、法律文书、要求或其他联络,如用邮件或短信、微信、QQ、电话提醒等,在发出后视为收讫;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并经对方签收视为收讫;如通过预付邮资挂号、快递邮寄的,在寄出三天后视为收讫。
12.3承租方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公司名称):
通讯地址:
电话: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4.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年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年月 日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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