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特色产业办公区及展厅等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邀请招标
尖扎县特色产业办公区及展厅等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邀请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经尖发改字(2022)33号批准,资金来源为天津援建资金。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尖扎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委托,现对此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尖扎县特色产业办公区及展厅等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 青海鸿鹏邀请(工程)2022-008
1.3总控制价:*******.01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尖扎县马克唐镇
2.2计划工期:2022年4月-2022年12月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4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氆氇生产基地厂房装修改造面积800㎡;针线藏服制作展览厅装修改造面积370平方米;五谷画加工厂房装修改造:环氧地坪漆面积700㎡、贴面板吊顶700㎡、石膏板隔墙100㎡、石膏板吸音墙50㎡、半玻璃石膏隔墙400平方米、石膏板挂画隔墙100㎡、讲台24㎡、柜台20m、电路改造700㎡、照明灯40个、乳胶漆1500㎡、免漆门13个、隔热断桥门25㎡、做梁2个、桌子80个、暖气、文件柜1个;藏式家具生产区产品展示厅装修改造面积560㎡;植物藏香和香薰厂房装修改造面积为1070㎡;五彩神箭制作传承体验馆(厂房)装修改造面积8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或2021年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备注:公司成立时间短于要求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近三个月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3.4其他要求:①企业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②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非D级;③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在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22日上午9:30分
6.2开标时间:2022年4月22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尖扎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尖扎县马克唐镇铁岭路党政大楼
联 系 人:颜启莲联系电话: 155*****586
8.2代理机构:青海鸿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青海物产大厦5楼
联 系 人: 马玲 联系电话:0971-*******
9、监管部门: 尖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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