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支队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购置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支队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购置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408C********A0081 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车辆>>*******" target="_blank">专用车辆>>*******07" target="_blank">消防车
受天津市东丽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东丽区公安消防支队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公安消防支队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DLGPC-2014-64
二、项目内容
1、采购预算:*******元
2、主要标的: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有合法经营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供应商。具体要求如下(下列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所投产品需提供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如无签约代理协议,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4、提供由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消防车用压缩空气泡沫系统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每日9:00-11:30,14:0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311室(东丽区先锋路13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招标文件以纸质版售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
⑴投标保证金:30000元(转账支票或电汇)。
⑵携带2014年8月25日之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咨询电话:***-********冯女士)
注:如因故退出投标的报名供应商需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逾期者投标保证金将一年后退还。
五、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1、签到时间:2014年9月1日上午10:30。
2、答疑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17日上午9:0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3、签到时间:2014年9月17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付女士
2、联系电话:***-********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东丽区公安消防支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塘二线公安消防局东丽支队
3、采购人联系人:刘文忠
4、采购人联系电话:***-********转8008
九、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3号
3、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4、集中采购机构邮政编码:300300
十、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东丽区公安消防支队、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其它事项: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获取方式: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签字、盖章)或投标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企业住所地的检察院或东丽区检察院(电话***-********-****)查询并获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附件: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公安消防支队
集中采购机构: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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