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湖畔河滩地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山水湖畔河滩地景观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GCZB-B140815-01/GCZB-B140815-02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山水湖畔河滩地景观工程经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该项目已列为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计划,项目业主为吉林市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慨况:吉丰东路以西,丰满路以北,松花江以东,约2.5公里。
2.2招标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 9月23日,竣工日期为 2014年 10 月 30 日,共 38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具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职称(市政专业)。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执行。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8月 15日至2014年 8月 2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00 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 16 时 00分,在吉林省公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投标代理人证原件,复印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监理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投标代理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000 元/套,监理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500 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9 月12 日上午 8 时 30 分,地点在吉林市电力宾馆4楼3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工程施工及监理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市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高新区恒山路108号
联 系 人:刘洁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公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松江南路苏宁天润城门市楼46-55号
邮政编码:132000 联系电话:156*****666
联 系 人:陈石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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