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招标公告

实验室仪器招标公告

根据我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计划添置一批仪器设备,现面向社会公开邀标,欢迎供应商参与学校建设。
一、仪器设备需求:
二、对竞标单位的要求
1、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和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2、必须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经营情况在社会上或顾客中享有较好声誉,近年来销售业绩突出,诚实守信。
3、认真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有稳定、强有力的技术维修队伍,售后服务及时、态度优良,确保售后服务承诺兑现。
三、对所提供设备的要求
1、须按需方要求提供相关厂家(或公司)的产品。
2、提供的产品质量优良(是正品、一等品或合格产品),相关配件齐全,质量优良。
3、提供的产品的产品附有合格证、技术指标、使用手册(操作说明)、保修卡、设备装箱清单等。
4、仪器设备验收时合格率小于95%,需方有权退货。若提供的单台仪器设备五个工作日(或三次)调试仍不能正常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则需更换新仪器设备。
四、供货期、设备运输、交货地点、安装、验收
1、供方免费送货上门、共同开箱点货(如果供方不能抵需方所在地共同参与开箱点货,则由供方委托需方单方开箱,如果设备有问题供方应予以认可)。
2、交货地点为需方南岸校本部相关实验室。
3、供方免费安装调试,精密仪器设备须由供方聘请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试。供方不能到现场安装调试的需加以说明,但供方要求由需方安装调试的,设备有问题(调试不成功,或者缺少零部件不能正常开机调试运行等),供方需另行提供新设备,或需方有权通货。
4、安装调试完毕,需方将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供方提供的设备应达到设计技术指标要求,满足需方的要求(验收标准为产品技术说明书及相关技术指标)。
5、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为2006年3月,不得拖延。
五、付款方式
需方原则上不支付预付款。整批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20个工作日内首付合同款(按合同)的80%,第一次支款后的第四个月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5%(在无质量问题前提下),5%余款(质保金)于第二次支款后的第四个月付清。
六、售后服务
1、所有仪器设备的上门免费质保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个别仪器设备不低于生产厂家承诺的保修期限),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内接到保修电话,须4小时内赶到设备使用现场实施维修(重庆市外的赂应时间为二天),五个工作日内不能排除故障应提供备用设备。
2、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上门维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供货商应积极配合,及时维修。维修时只收取元件成本费不收上门费。
七、其它相关问题
1、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供货商须对需方人员提供免费技术培训,保证需方人员对仪器设备的规范、正常操作和使用(具体培训时间由需方确定)。
2、竞标单位须按以上表格及序号顺序填报价格(单价及总价),以便开标时进行比较。
3、采取一次性报价。要求竞标单位根据需方对仪器设备的需求,在保证仪器设备质量、优良的售后服务前提下报出最优价格。
4、投标以后,需方将及时组织专家评标并根据竞标单位的资质、产品质量、销售业绩、价格、售后服务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定,确定中标单位。对未中标的单位不通知、不解释原因。
5、如果投标单位所能提供的产品与本、邀标书要求的产品规格型号、技术指标不同,或推荐其它同类产品,请加附页附上所提供的产品的详细资料(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技术指标、生产厂家等)。
6、供应商须在投标书中单独出肯一份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在投标书附一份确认书,表达对需方邀标书上的条款是否认可。
8、投标资料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9、不保证一个供应商中标。
10、提供一份近期客户名单。
11、供应商对投标书应作妥善密封,加盖骑缝章,于2005年12月29日8:30—11:30送交我校监察处(办公楼四楼4016室)。
联系电话:********(办)
技术咨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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