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厂外配套设施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工程任务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厂外配套设施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工程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附件: |
招标公告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已承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厂外配套设施项目,现拟对该项目的劳务分包工程施工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相关招标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⒈工程名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厂外配套设施项目 ⒉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建筑结构类型:5层及以下框架结构。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厂外配套设施项目土建劳务分包工程。 1.土建工程部分和相关的土建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疑、答疑及招标控制价范围内、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图集等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以及为完成土建工程的检查、验收,完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完成其他工程分包单位的土建配合工作等。 2.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为完成本工程配套生产设施及维护维修工程的劳务工作[含所有辅材,中、小型工器具、机械、二级箱以外的电线、三级配电箱、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配备个人劳防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 2.1工程各类标识的挂设和设置,以及各类用电线路及设备基础。 2.2 施工现场的场地硬化、平整、修复、拆除及垃圾外运。 2.3 垃圾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清运等工完场清的所有工作。 2.4 各种安全防护栏和防护棚、安全通道等安全设施的搭设拆除(包含重复搭拆);用于钢筋加工、木工加工、电气焊工等操作工的防护棚搭拆(包含重复搭拆),以及现场需要搭设的各种生产临时设施。 2.5 工程施工期间的所有临时设施维护、保养(包含临水、临电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投标人必须做好维护工作,使用期间的各种质量、安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甘肃省、酒泉市及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规范、规定。若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费用在劳务款中扣除。本工程竣工后,所有临时设施的拆除、现场垃圾外运清理等工完场清的所有工作。 2.6 招标人根据测量方案仅提供室外轴线控制点及高程控制点,其余的轴线引测及细部放线、标高引测工作、控制点的维护均由投标人完成,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侧放人员,并且服从招标人实施相关侧放工作,测量数据需报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沉降观测工作由招标人负责技术指导,投标人配合实施;同时配合完成原始地貌的测设。 2.7 其它工程分包的相应土建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修他补以及其专业的正常施工所需要的土建修补工作、土建预留洞(包括土建、安装图纸上需土建留洞,以及设计变更增加的孔洞)及修补,各种吊洞、馒头包、浇筑零星砼、提供标高线、门窗安装控制线、穿插施工、成品相互保护、垃圾整体清理等,所有土建预留洞的封堵等)。2.8 为满足并实现甘肃省、酒泉市、中核集团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投标人必须不低于招标人安全文明标准化图册、地方政府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施工,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安全文明标准化图册 1 份(或电子版)。 2.9 投标人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出入口、围墙内外的保卫、保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内、施工现场范围内、施工区域周围道路、厕所等,应做到处处无垃圾。生产区还应做好消防、卫生防疫、保洁、保卫等工作,以及施工场区内外(到市政道路)主干道清扫工作。 2.10 投标人须负责本工程承包范围内建工程材料的装卸车,施工材料场内(含塔吊覆盖不到的区域)倒运(含多次倒运)、整理、堆码、清点数量、保管,现场清理等工完场清工作。 2.11 投标人还须负责政府、招标人等有关部门的各种检查、验收、考察时现场的清理、配合等工作。 2.12 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施工。 2.13 冬施外封闭人工及管道保温等增加费用,升温监护(本工程不涉及)。 2.14 应配合招标人完成钢筋、混凝土等承包范围内需检测的材料取样、 送样、试块制作的所有工作(包括提供送检车辆等),塌落度测定、冬施测温等的人工材料由投标人负责。 2.15 后浇带的施工和处理人工、材料、机械,投标人负责,后浇带的混凝土、模板、钢筋按主体相应综合单价计取。 2.16 防水基层处理、八字脚、止水螺杆眼、模板眼处理、封堵,混凝土墙柱面和顶板不用抹灰直接打磨(或局部石膏、抗裂砂浆等找平)的不计算抹灰。 2.17 基础钢筋弹线。 2.18 土方回填配合抄标高。 2.19 管洞、箱体、线槽封堵修补。 2.20 现场土方防尘网覆盖清理、洒水降尘。 2.21 投标人按要求配备具有授权委托书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50 人 1 名),负责施工现场施工工作、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以及防疫工作。 特别说明: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停电、停水、施工场地可能不足、成品及半成品现场保护、冬雨季等特殊气候环境条件下所需采取的必要措施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费用,其他各种可能影响本工程施工的因素及可能需要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已充分考虑,不得另行向招标人要求任何补偿。 3.施工过程中招标人的任何工程变更,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人通知要求实施变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投标人未及时执行工程变更指令,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变更且不视为违约,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从应付给投标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同时,投标人还需向招标人以实际发生费用的120%上交违约金;招标人发出的所有联系单(含电子指令等),投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若在此期限内未作出回复,则视为默认函件(指令)内容,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拒收,拒收一次支付违约金 500-1000 元。 4.投标人负责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技术交底等 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建筑工程中的放线工作。 5.投标人必须按照规范配备专职安全人员(50人1名)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 6.中标人的办公及后勤管理。 7.招标人为中标人提供办公室,与项目部管理人员集中办公,办公用品自备。 8.投标人需在酒泉市劳动管理部门及酒泉市城建管中心进行备案,且必须提供每个工人签字摁手印的工资表和相关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酒泉市城建管中心实名制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相应手续。同时投标人中标后需依据甘肃省建设厅相关要求办理入甘备案,费用自行承担。 9.投标人必须为每位现场施工人员办理工资卡(建设银行卡)或工资档案,农民工工 资由乙方发放,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包括不限于工资表、签字按手印的发放记录等), 乙方须提供工人工资发放电子数据(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号、建行卡号、开户行) 注:电子数据格式按照建委统一格式提供。 10.酒泉市规定的应缴纳的有关费用(如工伤保险)和员工有关的培训费用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投标人必须具备抵抗各种社会干扰的能力。投标人自行负责勘察施工现场环境,应 合理安排进场的人员、材料和设备,安排不当造成的窝工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且赔偿由此 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包含赶工费用等)。 12.投标人承担施工中由其他分包单位预留预埋需要在木板上钻孔等造成材料损坏费 用。 13.工程竣工后的维修费,从拿到竣工备案证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2年。 14.劳务人员疫情防控物资由劳务单位自行负责且需满足当地政府及甲方要求,费用自理。 三、资格审查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 3.2投标人参与投标后,必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供方评价审核后才有可能成为中标候选人,无论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排名情况如何,未通过招标人供方评审的,不能成为中标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承包方式 包人工及辅材,主材甲供(材料供应范围及方式详见合同条款相关内容)、包机械【劳务施工使用的中小型机械、机器具(木工、钢筋工所用机械、砼振捣机械等一切中小型机器具等)】、管理费、利润、税金、施工配合费、措施费(包括但不限于:赶工费用、清理费用、保洁费用、维修、运输费、检验配合费、夜间施工费、冬雨季等特殊气候环境条件下所需采取任何必要措施的一切费用和赶工费用、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费用、交通费、住宿费、成品保护费、防沙尘暴措施费等)、工期、市场价格风险、工程所在地其它行政规费、保险费、社保费以及按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合同分包工作的全部费用。还应包括砌体、抹灰等超高费、在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停水、停电、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工完场清、降噪费用、环保检查费用、治污减霾费用等,并已充分考虑了其他各种可能影响本工程施工的因素及可能增加的费用(如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但地方性政策强制性规定的各项费用和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中标人承担的各项费用以及包含的施工期间的施工风险、市场价格风险等风险费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承包人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不可预见费、配合施工过程中全部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移交等合同约定范围内等一切费用),投标人承诺日后不会因上述内容提出任何补偿。 五、工期要求 1、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4月15日,(以实际招标人进度安排为准); 2、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6月15日,(以实际招标人进度安排为准); 3、分包工程合同工期:60日历天; 六、工程质量 £达到优良,R一次性验收合格,R其他: (1)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甘肃省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2)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R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s://gys.cnecc.com)进行在线报名(首次投标的单位须先完成供方注册),注册注意事项: (1)首次注册系统人员必须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2)合作单位选择“中核二四”; (3)资质证件中作废日期为长期的,统一填至2025年12月31日; (4)供应商初次注册后,可以直接报名,首先找到招标公告,点击<接收>,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资料,如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格式为PDF)等资料,提交资料完毕后点击<报名>,显示报名之后在‘报名查看’中查看报名状态。 7.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04月05日上午8时(北京时间,下同)。 7.3投标保证金:(详见后期发布的招标文件) 7.4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10日12:00时前(具体以招标人系统上发布时间为准),在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s://gys.cnecc.com)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8.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无不良记录,具有建筑劳务施工资质,有从事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2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 8.3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8.4投标人必须具备(R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其他) 8.5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凡甘肃省/嘉峪关市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曝光的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投标人,与招标人有法律诉讼、被招标人纳入不良供方名册或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与其他单位有法律诉讼的投标人请说明诉讼原因,情节严重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8.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7、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布,进行失信曝光。如果投标单位中标后非法转包、分包不履行管理义务,招标人有权将施工单位清除出场。 九、资格后审须知: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招标公告时不需要提供) 本次采购招标为公开后审,投标人在编制标书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格文件(签字盖章后转换为PDF格式文件上传附件,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废标): 9.1企业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劳务资质资质 9.2企业近三年安全、质量事故、诉讼及仲裁等情况说明,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附网上查询记录截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9.3近三年(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与本次招标金额相当及以上)的施工业绩清单(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或完工证明材料、中标结果公示网站查询页)等相关资料。 9.4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9.5项目组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相关专业证书,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安全B证,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9.6对本次递交资格审核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十、联系方式 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10.1联系人:文爱斌;余婵 10.2联系电话:182*****468;183*****881 10.3联系邮箱:/;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信息在“”()和“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系统(https://gys.cnecc.com)”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如有发布信息不一致,以中国核建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为准。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十二、特别提示 12.1投标人参与投标后,必须通过招标人的供方评价审核后,才有可能成为中标候选人。无论投标人得分排名情况如何,未通过招标人的合格供方评审,不能成为中标人。 12.2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无论中标人是否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招标人都将视为中标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且完全同意。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