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数字化法庭系统及涉密机房改造招标公告
高清数字化法庭系统及涉密机房改造招标公告
元江县人民法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元江县人民法院高清数字化法庭系统及涉密机房改造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元江县人民法院高清数字化法庭系统及涉密机房改造项目。
采购内容:1、北京华夏高清数字化法庭系统2间(庭审主机2套、书记员应用系统2套、庭审发言及音响系统2套、法庭视频系统4套、数字法庭存储系统1套)。
2、数字法庭涉密机房改造建设。
采购预算:44.35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元江县人民法院现有数字法庭系统由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0月统一招标,中标品牌为北京华夏、中标施工集成单位为云南金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按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建设项目。2012年12月正式竣工投入使用, 自正式使用开始至今已经2年左右时间,目前运行稳定并一直在使用中。该系统使我院的办案办公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在阳光司法等方面也对公众提升了透明度。
根据省高院关于数字化法庭的建设要求以及近年来随着我院受理案件的逐步增加,需要使用数字法庭系统的庭审案件也不断增多的情况,系统的使用也基本达到了极限,增加数字化法庭系统的工作迫在眉睫。
在本次项目建设中,由于原系统使用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本项目是在原有后台系统上扩建庭审系统,因此必须使用同一品牌的数字化法庭设备,这是充分考虑了原来系统要继续使用,保护原来的建设投资;同时也要保证系统设备100%的兼容性,重要的是与省高院、市中院的数据交换必须保持一致。
综上所述,本次我院的数字法庭及机房改造项目只能延用同一品牌,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原有系统的建设投资和新增设备的兼容性和一致性,同时由于本次建设项目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建设项目,云南金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系统中标单位,并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资质,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第二条第十款:“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供应商云南金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云南金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昆明市东风西路123号三合商利写字楼13楼
四、专家姓名及论证意见
1、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
2、专家姓名: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 |
1 | 姚庆国 | 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计算机网络 |
2 | 张艺林 | 中国联通玉溪分公司 | 通信网络 |
3 | 李宇志 | 玉溪市图书馆 | 信息自动化 |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贰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元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元江县人民法院
地址:元江县兴元路37号
联系人:吕涛
联系电话: ****-*******
集中采购机构: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元江县澧江路64号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元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元江县兴元路18号
联系电话:****-*******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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