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3月31日)(石浦)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3月31日)(石浦)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03月31日)(石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波永拓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万只

插座项目

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科技园区科苑路18号

宁波永拓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永拓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9968.48万元(1545.50万美元),在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科技园区科苑路18号新建厂房,购置注塑机、挤出机、装配机等设备,实施“年产300万只插座项目”。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①注塑、挤出废气:在注塑机、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拌料、破碎粉尘:搅拌机料仓加盖密封、破碎机进料口加帘密封,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③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食堂所在楼楼顶高空排放。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

3、噪声治理

①选用低噪声型设备;②合理布置噪声源,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的中央;③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加固,振动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④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

4、固废治理

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水环真空泵废水、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象山县生态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石浦分中心环保窗口(石浦镇凤栖路13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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