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开发区融媒体中心维护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华开发区融媒体中心维护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华开发区融媒体中心维护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金华开发区融媒体中心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融媒体中心维护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金华开发区融媒体中心系统项目于2021年经单一来源采购,确定金华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为项目建设实施单位。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因后续系统运行维护需要,需要确定日常固定运维服务单位一家。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向金华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本项目后续运维服务。主要理由如下:
一. 金华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融媒体系统建设、运维、管理经验,且本项目前期由金华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若更换服务主体,有可能不能保证提供与原有项目服务配套的要求或可能增加服务成本,若由金华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继续提供运维服务,可以保证与原有技术服务的一致性及延续性,保障运维质量。
二. 我区的《开发区新闻》等新闻节目需在金华广电电视频道、新媒体平台播出,运维期内可以更好利用金华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自有金彩云制作平台的强大云端资源与制播能力,为新闻宣传提供一个高效、实用的融媒制播平台,实现媒体产品的全流程输出与发布,同时有效降低建设运维成本,避免重复投资,具有不可替代性。
三、我区与金华广播电视集团已经签有战略合作协议,在新闻舆论、媒体融合等工作全面展开合作。
综合上述情况,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华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运维服务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相关政策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同意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金华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金华人民西路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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