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中心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共公开信息955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公开687条,网站访问总量******次。通过微博公开信息83条,微信公开信息77条。
1.决策公开
公布了《新余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及《新余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解读》等规划决策,为广大群众提供政策依据。
2.管理公开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400万以上投资项目采取公开招投标,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标工作。 2021年我中心所有公路、养护、安全防护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全部通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招标工作,建设单位将需招标项目上报财政局评审招标控制价,确定招标控制价之后按招投标程序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在新余市公路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截止后立即公开开标,全程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如《2021年新余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询比采购公告》《2021年新余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程中标公示》等。
3.服务公开
在新余公路信息网上设立“办事指南”专栏,发布了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服务承诺等便民服务信息,每日在新余公路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路况及天气信息,设立“新余市公路出行服务专栏”发布《关于对省道S221线付家圩至加山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等施工期间公告,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便利。路面大修工程实施前及时通过登报及广播电台等渠道向社会发布通告,并及时答复服务热线中群众反应的相关问题,同时在施工现场布置安全警示牌及安排专职安全员和交通协管人员保障行车安全。及时公开2021年春节前我市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人员信息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项;对于疫情防控政策及时在网站更新,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监管备案的通知》《新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
4.结果公开
建议提案按时公开。2021年我中心共承办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主要加强公路安全防护等方面,办复率100%。办理结果均在新余公路信息网中进行公开。接收新余市*****政府服务热线49条,并及时公开回复,办结率100%。
5.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市里统一部署,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2020年预算批复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度公路养路费支出计划表、2020年度部门决算、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等,均及时在“新余公路信息网”上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总数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有效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办事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相关制度》、《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这些制度的订立,为健全和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纳入程序化、制度化轨道起着积极推动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在网站、办公大楼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监督箱,利用电话或信件接受群众咨询、投诉、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全年共召开了民生工程、“畅安舒美”路域环境创建工作、促公路工作大变样、S221和S222公路改建工程新闻发布会3场新闻发布。三是设立公路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在网站上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使政务公开更实在。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郭荣兵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机构运作,并对相关的责任和责任人进行了明确,指派专人对政务信息进行公开。将政务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于不能及时有效进行政务公开的单位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充分调动了局属各单位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12 | 5 | 8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每次都要等到上级下发了公开要点及内容后才会根据要点进行公布。二是信息公开重点不突出,发布工作动态多,有利于群众的政策解读少。三是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不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资源整合,立足单位实际,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及出行信息发布工作,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更好地服务公众;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工作考核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强化目标管理。
(四)社会评议情况
按要求参加全市组织的社会评议。
(五)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未出现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余市公路信息网站下载查阅(http://glj.xinyu.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中大道305号,邮编:******,电话:0790-64*****)
标签: 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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