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油水井大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14年油水井大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2014年吉林油田公司油水井大修(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2014-00970-JLYT-00025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14年吉林油田公司油水井大修(二标段)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大修井以处理复杂井况的疑难井为主,需要技术实力强、施工经验丰富的大修队伍。2.2 施工地点:吉林省吉林油田采油(气)厂 2.3 招标执行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JLYT-ZBZX-2014-FW-014的招标文件2.5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4 技术要求)2.6 拟中标人数量: 按照中标候选人申报队伍排名的次序,根据满足需求的作业队伍数量,确定中标人。2.7 工作量分配原则:2.7.1第一轮中标人按中标顺序确定工作量;2.7.2第二轮及以后轮次按上轮完井的施工队伍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工作量;未参加上轮选择的队伍,按中标顺序依次排在上轮施工队伍后选择本轮工作量。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预计工作量60口,预计投资总金额3000万元。 二标段:只需求60T大修作业机6部,预计工作量60口井。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施工资质条件:3.2.1中石油内部队伍具有中油集团公司大修施工资质;或3.2.2中石油外部队伍不具有中油公司大修施工资质,但需要具有经吉林油田公司申报,并取得中油公司大修施工资质;或3.2.3经吉林油田公司资质初审合格并申报到总公司待批复的队伍;或3.2.4在吉林油田公司备案并按照资质审核标准初审合格的队伍。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市场准入条件:3.3.1 具有吉林油田公司油水井大修市场准入资格,准入项目包含“大修”; 3.3.2 不具有吉林油田公司大修市场准入资格的,必须在投标前完成吉林油田公司技术、法律、质量、安全、财务等市场准入审查;3.4经验或业绩要求:3.4.1 具有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石油石化行业大修施工业绩,且累计施工量必须达到5口井及以上的;(须提供油田公司级技术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合同及其对应的发票复印件)3.4.2有过以下一种施工经验。取换套200米以上井施工、多点套变长度并且长度超过50米井施工经验、套管错断通径小于100mm井施工经验的。(须提供完井总结或合同复印件或油田公司级技术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4.3施工井深2000米及以上的。(须提供完井总结或油田公司级技术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5满足技术要求的*号条款,并对非*号条款作出承诺。3.6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7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4-08-25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4-08-29 16:00:00.0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207号标书发售室;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持证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往来单位编码申请表、银行现金存款回执单或银行电汇回执单、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4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2000元,(银行存款到指定帐户,备注栏注明:“油水井大修项目(二标段)”,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持原招标文件免费更换新文件。4.5 关于异地厂家无法到达现场购买标书的问题;4.5.1 在标书发售截止日期前按照下述程序,可获得电子标书;4.5.2 购买资料包费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出,可联系汇款确认联络人进行确认;4.5.3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往来单位编码申请表、银行电汇回执单、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给标书发售联系人;4.5.4 标书发售联系人在汇款确认联络人确认的前提下,提供电子标书。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09-16 09:00:00.0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一楼104室开标室;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5.4 投标保证金:5.4.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伍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中石油系统内部企业和原吉林油田改制企业可以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时须提供《中国石油内部企业证明》(附件6);5.4.2 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需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油水井大修项目(二标段)”。5.4.3 投标保证金须在每月26日前汇到指定账户,逾期责任自负。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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