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水泥、外加剂、矿粉、粉煤灰招标公告
钢材、水泥、外加剂、矿粉、粉煤灰招标公告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工程主要物资(钢材、水泥、外加剂、矿粉、粉煤灰)采购联合招标公告
JW-JS-2014-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辽宁省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河北、辽宁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受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5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6标项目经理部、中国水电四局京沈客专辽宁段TJ-9标项目经理部、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11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12标项目经理部的委托,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4标项目经理部为本次招标的牵头招标人。该项目用钢材、水泥、外加剂、矿粉、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详见“各标段项目概况及联系方式”(附件1)。
2.2招标内容:
钢材、水泥、外加剂、矿粉、粉煤灰,详见“各包件划分情况表”(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内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3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4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见附件3)。
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7日至2014年9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46号2楼)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上述证件外,还要携带生产商的代理授权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但该证件不作为评标结果的依据)。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附件2,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功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9 月23日8:00~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23日9:30,地点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46号3楼多功能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项目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4标项目经理部(牵头招标人)
项目地址: 朝阳市喀左县甘招镇207国道甘招加油站旁
联 系 人:韩光
联系电话:138*****439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朝阳市喀左支行
账 户:****************880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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