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遗物焚化设备综合楼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遗物焚化设备综合楼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遗物焚化设备综合楼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
行政区域高明区公告时间2022年04月02日11:0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4月02日至2022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4月15日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供应商通过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17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7-********
采购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
采购单位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桥区牛眠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7-********
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何族新村二队41号之4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7-********
附件: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pdf
附件2图纸.rar
附件3招标文件正文.pdf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遗物焚化设备综合楼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供应商通过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4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2-*****

项目编号:JF2022(GM)WS0008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遗物焚化设备综合楼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43,829.2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遗物焚化设备综合楼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743,829.2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施工 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遗物焚化设备综合楼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1,743,829.27

*******.21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1) 2020或2021年度任意一个季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遗物焚化设备综合楼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遗物焚化设备综合楼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能力;(若供应商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国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由其分支机构参与,但须持有上级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3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有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该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登记单位注册(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8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02日 至 2022年04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供应商通过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4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4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 88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电子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和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参与投标。

采购文件公示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2022年4月2日- 2022年4月12日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

(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与解密要求

(1)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4月3日0:00- 2022年4月15日09:30

(2)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

(3) 响应文件解密(开启):开标时,供应商在2022年4月15日09点30分开始后30分钟内,登录交易系统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现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进场交易系统远程解密功能已完成开发,接受远程解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逾期未进行解密的将导致磋商响应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软件和工具,供应商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下载: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页面-驱动及操作手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技术咨询电话:**********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打印存档。

询问、质疑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函、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询问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

质疑受理方式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

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

本项目无需交纳磋商保证金。

授权代表要求

授权代表须持磋商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2022年4月15日09点30分前到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参加磋商。授权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评审现场,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磋商及后续报价的权利,默认以首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殡仪馆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桥区牛眠岗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佛山市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何族新村二队41号之4商铺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7-********

佛山市精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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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焚化设备 综合楼 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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