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的税审及土增清算审计服务采购竞标公告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的税审及土增清算审计服务采购竞标公告

竞 标 公 告

1、项目概况:

1.1根据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对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的税审及土增清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标方式选择确定实施单位。

1.2项目名称: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的税审及土增清算审计服务采购

2、竞标内容

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的税审及土增清算审计服务。中标税务师事务所应完成的工作包括: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下属酒店分公司的2021-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其他税务审计并出具税审报告和企业税务管理建议书;指导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1-2023年下达的土增清算审计工作并出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务代理报告。

3、竞标要求

3.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成为中标人。投标人合格条件如下:

3.1.1 投标人具备年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税务审计相关经营范围,在国内注册登记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职业资格

3.1.3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竞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与大中型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含)以上)合作过的业绩,应提供内资情况表和签订的税务审计服务合同作为依据。

3.1.4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结果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3.2 完成时间:每个年度税务审计应在次年的5月31日前完成。土增清算审计完成时间应符合招标人进度要求。

3.4 付款方式:完成每个年度税审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该年度的税审服务费。完成每个土增项目清算经招标人确认后,一次性支付该项目的土增清算服务费。

3.5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价

4.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确定中标人。

4.2 本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后,最终评标总得分最高的1家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4.3税审及土增清算审计服费的最高限价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下属酒店分公司2021-2023年每个年度税审服务的控制价为人民币12万元,2021-2023年每个土增项目清算审计控制价为人民币5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4.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包干总价)应包含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果报告编制费、材料收集费、现场勘察费、人工费、住宿费、交通费、会务费、利润、税金、保险费和后续服务费等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5、竞标过程

5.1领取竞标文件

凡符合竞标条件要求的,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于202241 日至202248 日期间(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持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到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城投大厦(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405室)领取竞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等,逾期不受理。

5.2投标截止期及文件包装要求

5.2.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为2022414 日9:30(北京时间),招标人提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不予接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到场并持其各自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附后,投标文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2.2投标文件应按要求统一用A4纸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用一个外层包牛皮纸密封,密封口需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及盖章的,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5.3开标与评标

该项目于2022年4月14 日9:30在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1楼开评标室开标。开标结束后,评委会即开始对标书进行评议。

5.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需符合竞标文件要求。

5.3.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5.3.3.1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3 人,其中经济类的专家为 3 人。

5.3.3.2 专家确定方式:从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 名评标委员会成员。

5.3.3.3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决议。

5.3.4 评标结束。

5.3.5 公示期为三天。期满后将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5天内做好合同签订等各项准备工作。未中标单位不退还投标文件。

5.4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被视为废标

5.4.1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5.4.2未按竞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志的。

5.4.3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未盖法人单位公章的。

5.4.4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5.4.5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4.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竞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但按照竞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4.7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修正的;

5.4.8投标文件经符合性鉴定认为存在以下重大偏差,不响应竞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5.4.8.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按规定报价的;

5.4.8.2投标书中的工期高于竞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投标书中的工程质量标准低于竞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5.4.8.3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5.4.8.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报价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

5.4.8.5不符合竞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竞标联系人及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6.1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91-********

传真:0591-********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1F开评标室(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15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算审计 土增 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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