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下水质样品测试分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省地下水质样品测试分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省地下水质样品测试分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安徽省地下水质样品测试分析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12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省地下水质样品测试分析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1200元/组

4.采购需求:

4.1开展地下水水质样品测试分析工作,每组样品测试项目包括37项常规指标详见表1。

表1 常规测试指标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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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无机测试项目质量控制要求符合DZ/T0130《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根据化学平衡原理和经验方法或公式校核分析结果的正确性。阴阳离子平衡、阳离子(钾、钠、镁、钙、铵根等)物质的量浓度之和与阴离子(碳酸根、重碳酸根、氯离子、硫酸根、硝酸根等)物质的量浓度之和的接近程度,按照要求相差≤±3%。有机测试项目符合《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样品分析质量控制技术要求》(DD2014-15)的规定。

4.3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开展地质调查和室内综合整理分析工作,确保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的目标任务,执行以下规范或标准的有关要求: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

《地下水监测网运行维护规范》(DZ/T 0307-2017);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技术标准》(DD2014-15);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调项目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程、规范;

国家、行业和中国地质调查局有关的其他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要求。

4.4工作量:以每年实际确定的工作量为准;

4.5资质要求: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合格磋商供应商其他条件:

2.1独立法人;

2.2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合格供应商于4月7日15:00分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A座1003处领取磋商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疫情期间可快递材料)。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三、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付款方式,质量保证金等以合同为主。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296号地矿大厦A座

联系方式:0551-********

2.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李岩 0551-********138*****112

项目联系人:陈炎 180*****732


2022年4月2日


标签: 样品测试 地下水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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