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A-14b地块(一标段)、仰义街道B-9-2地块(二标段)消防、通风工程
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A-14b地块(一标段)、仰义街道B-9-2地块(二标段)消防、通风工程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A-14b地块(一标段)、仰义街道B-9-2地块(二标段)消防、通风工程
1.2 工程建设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A-14b地块、仰义街道B-9-2地块
1.3 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低价中标法
1.4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措施费包干
1.5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定标原则选用多标段定标原则。
2、招标人
2.1 招标方:中铁建设集团(温州)发展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温州)嘉晟发展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温州建设有限公司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2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本项目不允许 分包或者转包。
3.4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资质证书、安全施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其它相关证书、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3.5 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 企业资质条件:消防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5.2 项目负责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壹级(含)建造师以上资质证书;
3.5.3 企业业绩:近3年内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不少于5项;
3.5.4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5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5.6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7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5.9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招标范围:
本项目图纸范围内室内消防工程、地下车库消防工程、室外埋地消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包括火灾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挡烟垂壁、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含灭火器)、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人防通风工程等)的消防施工、深化、报批、验收工作,并确保消防验收一次性通过等一切与消防工程内容相关工作的内容。保质保量的完成符合要求的全部工程,并负责按国家、浙江省及温州市绿色建设一星级标准进行验收和交付,确保在保修期内进行免费保修和维护,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合格证、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时相关的一切资料。
5、工期要求:
5.1 A-14b地块:合同工期:335日历天;开工日期:2022年4月30日(具体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为准);竣工验收日期:2023年3月31日;工期要求与土建工程进度及装修工程进度同步。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内进场。
5.2 B-9-2地块:合同工期:356日历天;开工日期:2022年4月10日(具体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日为准);竣工验收日期:2023年4月1日;工期要求与土建工程进度及装修工程进度同步。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内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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