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商务服务区及小微企业孵化基地一期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龙岗商务服务区及小微企业孵化基地一期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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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高新招字[2014]第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岗商务服务区及小微企业孵化基地一期工程已由鹰潭高新区科技和经济发展局以鹰高新科经字【2014】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鹰潭炬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本项目投资:约3000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建设地点为:鹰潭高新区龙岗片区;
(6)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9月,计划竣工时间:2015年9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在本项目开标前被确定为鹰潭市预选承包商库中的单位。预选承包商库名单以鹰潭市城乡建设局文件为准,可以在鹰潭市城乡建设局网站上查询(http://www.yingtanjs.gov.cn/)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请点击附件下载);
(2)招标资料费800元,开标前各投标单位向招标人提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9 月17日上午 9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鹰潭市林荫东路与湖西路交叉处鹰潭市民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证件参加资格后审
开标时须提交下列有效证件、证书原件:
(1)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2) 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开标时,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到场。
(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5) 五大员岗位证书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750万元诚信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凭证。
(7) 建造师、五大员是本单位职工并出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8) 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本人身份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鹰潭炬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华宇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导兵 联系人:毕先生
电 话: 137*****516 电话:136*****532
招标人: (章) 招标监管机构签收:(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2014年 8 月 25 日 2014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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