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蔡甸东部区域清水入江PPP项目其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设备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蔡甸东部区域清水入江PPP项目其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蔡甸东部区域清水入江PPP项目
一体化泵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蔡甸清水入江PPP项目施工总承包部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6台套一体化泵站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1、项目概况:包括城关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张湾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区总面积约18.5k㎡,新建改造雨水管涵34km,新建市政污水管网55km。其中:
①城关片区。北起蔡江路、南至成功大道、西起西环路、东至五贤北路,片区总面积约16.50km2,对该区域内的雨、污水系统进行分流改造,建设雨水管网约34km,污水管网55km。
②张湾片区。包括张湾镇中心城区及张湾工业园区,雨水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区域总面积约1.92km2。
2、招标范围:6台套一体化泵站为预估数量,招标包括一体化泵站的制造、运输、组装、调试、验收、预埋件、备用备用工具、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实际采购数量:6台套一体化泵站为预估数量,以需方实际确认下发需求计划为准,最后以实际进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办理结算。
4、交货时间:2022年05月10日至本合同履约结束,根据施工进度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武汉市蔡甸区东部区域清水入江PPP项目施工工地或其他指定地点。
6、其他: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本次投标人报价必须标明一体化泵站品牌;本次投标报价包含一体化泵站配套设备费、一体化泵站各种配件费、预埋件费用,备品备件工具费、运输费、税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指导费及其他服务费;安装调试完成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后交货。一体化泵站配套设备必须严格符合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符合施工验收规范。卖方在交货时候应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制造厂出具的质量证书、详细的装箱单、由制造厂签署的数量、重量证明书、主要进口部件合同设备来源地证书。此外相应配件需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国家检测报告,如果材料清单里面有进口品牌的,投标人需提供进口验收报关资料。
其余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7、合同价款的支付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出具的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保函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买方支付预付款后,如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则买方有权收回预付款;如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合同价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安装调试完成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0%;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由卖方生产厂签署的出厂检验通过证明、质量合格证明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开箱验货合格的报告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以及安装服务完成的证明文件一份,副本两份;
(4)进口部件(如果有的话)的原产地证书和进口证明各一份;
(5)设备结算文件、报告含单价的价格清单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6)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买方竣工验收完成,卖方配合买方做完竣工验收移交相关手续后,买方收到卖方下列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向其支付合同价格的35%。
(1) 供货商的请求支付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 买方移交业主竣工验收完成后的证明文件一份,卖方需提供验收结算文件,文件包括一体化泵站设备、运费、备品备件工具费、技术服务费、安装费、预埋件费等各项明细清单及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12个月)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90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
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采用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支付。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备一体化泵站生产供应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具备自检能力的厂家出具的同类型设备检测报告或合格证1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
3、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必须有安装一体化泵站设备的相应资质。
6、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外大中型工程供货业绩,应提供同类产品在(2019年至2021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合同在300万以上。该证明应出自于要求的工程类型。(应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提供资料应包含合同数量或者合同金额)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其它要求:无。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银行汇款的方式,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蔡甸清水入江PPP项目施工总承包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汉市蔡甸区支行
(备注:入492-1405户武汉蔡甸清水入江PPP项目***公司汇一体化泵站标书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金桥路38号
邮 编:******
联 系 人:刘旭
电 话:156*****625
技 术 联 系 人:徐传
电 话:138*****597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刘旭
电 话:156*****625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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