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工业园江南区块及西屏区块地下水污染修复及风险管控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GCEPC2022-001

松阳工业园江南区块及西屏区块地下水污染修复及风险管控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GCEPC2022-001

松阳工业园江南区块及西屏区块地下水污染修复及风险管控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CEPC2022-001

一、招标条件:

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松阳工业园江南区块及西屏区块地下水污染修复及风险管控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批复文号松发改初设[2022]71号,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事宜。现对松阳工业园江南区块及西屏区块地下水污染修复及风险管控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 招标。

二、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2]4号文件)的精神,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概况:

为积极响应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推进“松阳县西屏工业园及江南工业园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的开展,根据松阳工业园西屏区块和江南区块地下水污染热点区的污染特征和环境风险,对厂区外地下水环境产生严重污染,并对环境敏感对象存在高风险的地下水污染区域实施修复及风险管控,根据“可研”规划的工作内容,整体试点项目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根据前期地下水调查所明确的地下水污染程度的紧迫程度,启动“松阳县西屏工业园及江南工业园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江南区块地下水污染防治先导工程”。该项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

第二阶段:工作内容实施“松阳工业园江南区块及西屏区块地下水污染修复及风险管控”,以对厂区外部地下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地下水污染热点区域(西屏区块中段地块和江南区块中段地块)为重点工作对象,以减少工业区内部地下水污染历史存量,降低受污染地下水对河流、湿地、居民区、农田等环境敏感对象的污染风险,加强对工业区内部和下游地下水环境监管预警为工作内容,将地下水污染风险控制在有限范围和允许程度。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创园区尺度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创新及模式创新,编制相关技术标准及管理方案,为类似工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提供先行先试的典范。

第三阶段:以涉地下水污染的企业厂区内部为工作重点,实施“松阳县西屏工业园及江南工业园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开展厂区内污染源清理、生产工艺改进、园区污水管线排查及维修、地下水污染管理体制建设等工作,从而实现整个松阳工业园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形成金属表面加工行业地下水污染防治模式,助力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试点项目”第二阶段工作内容,即“松阳工业园江南区块及西屏区块地下水污染修复及风险管控”,以对厂区外部地下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地下水污染热点区域(西屏区块中段地块和江南区块中段地块)为重点工作对象,以减少工业区内部地下水污染历史存量,降低受污染地下水对河流、湿地、居民区、农田等环境敏感对象的污染风险,加强对工业区内部和下游地下水环境监管预警为工作内容,将地下水污染风险控制在有限范围和允许程度。具体工作目标:

1、江南区块中段地块拟通过实施污染源清除,减少地下水污染对松阴溪的排泄通量,地下水在下游排泄区监测点特征污染物指标浓度呈现长期好转趋势,不构成生态环境风险,不改变下游地表水功能定位。抽出的受污染地下水经处理后水质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间接排放标准。本区块通过补充调查,工程试验,模型模拟完善修复设计,进而开展修复施工。在修复工程实施期间,完成江南区块重点污染区域4万立方米抽水量。

2、西屏区块中段地块拟通过实施污染源清除和地下水排泄端风险防控工程两项措施进行“管治结合”,严控污染地下水向茅溪坑的排泄通量,达成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目标,下游设置可渗透性反应墙,受污染地下水通过可渗透性反应墙后,水质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2)》直接排放标准,对地表水环境不构成生态环境风险,不改变下游地表水功能定位。本区块通过补充调查,结合PRB活性材料研发、工程试验等完善PRB修复设计,进而开展修复施工。

本次招标范围为针对以上工作目标等内容的设计、采购、施工及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批审查、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相关专项验收和预验收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项目工期:总工期 36个月(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六、项目投标最高限价********.49元(其中:工程费用********.49元(工程类费用为********.80元,设备类费用为*******.43元,服务类费用为*******.26元),设计费******.00元)。

七、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质量标准: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设计单位);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资格(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施工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或在投工程中担任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污染场地修复项目。(须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信誉要求:

(1)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企业及上述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2)投标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的谢绝投标。

(3)在投标过程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其它被限制投标的处罚。

6、其他要求:

(1)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的企业,允许依法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投标。

(2)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2)牵头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资质应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九、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途径

(1)本工程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网上下载:202242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松阳)http://lssggzy.lishui.gov.cn/sy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青云路208号

联系人:纪斌

电 话: 057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A座1301室

联系人: 占慧克

电 话:0578-*******

备案单位:(盖章) 松阳县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4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下水污染 风险管控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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