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警务训练基地燃气工程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警务训练基地燃气工程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警务训练基地燃气工程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金华市警务训练基地燃气工程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市警务训练基地工程建设中新建食堂一处,基地内燃气管道中压引入管管道、食堂内部燃气管道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8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主要为燃气管道的施工和各类辅助设备的安装,由于燃气项目具有其行业特殊性,出于安全性和专业性等多方面考虑,前期对金华市市燃气市场进行了调研:金华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在金华市拥有燃气特许经营权,业务范围涵盖高、中、低压天然气输配,燃气工程安装等,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本项目只能从金华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采购。本项目实施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市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2501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1055号

联系电话:057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地址: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施先生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联系电话:057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气工程 训练基地 警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