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塘坳镇莲兴大道街道及下水道建设招标公告
莲塘坳镇莲兴大道街道及下水道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攸县莲塘坳镇莲兴大道街道及下水道建设项目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攸发改发[2013]166号]),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攸县莲塘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攸县莲塘坳镇莲兴大道街道及下水道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攸县莲塘坳镇
2.3 建设规模:攸县莲塘坳镇莲兴大道街道及下水道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改造120米,铺设下水道890米,计划总投资约180万元。
2.4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
3.投标人资格和相关要求
3.1投标人为在攸县设立了公司的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库(市政公用工程类)内企业或者是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库(市政公用工程类)内的攸县分公司企业,且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攸县支行营业部;
帐号:4300 1520 0620 5250 3309请注明“攸县莲塘坳镇莲兴大道街道及下水道建设项目”字样
投标保证金收据由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统一开标时递交至开、评标现场。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每天8:30至11:30、 15:00—17:30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在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大厅持以下证件原件办理报名手续: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含被授权人社保证明资料);②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拟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含安全B证)及其社保证明资料;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及其社保证明资料(其注册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名称时须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务合同);⑧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凡以前已在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备案本项资料且无变化者不需再提供);⑨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颁发的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资格证书;⑩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的备案通知书。(以上①-⑨资料需同时提供两份加盖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第⑩项资料持以上原件到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备案时开具)。
6.2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不含图纸)。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 15 时00分,地点为攸县政务中心三楼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 。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攸县莲塘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攸县莲塘坳镇
联 系 人:汤先生
电 话:153*****1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文化社区496号
联 系 人:单女士、段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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