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外聘律师采购(二次)
专项外聘律师采购(二次)
专项外聘律师采购(二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标段名称:专项外聘律师采购(二次)
2.2实施地点:成都市新都工业园区
2.3服务期限:确定委托律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追偿案件追偿回款全部追回到账止。如进入法院执行程序,自执行立案之日起二年内未全部追偿回款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终止。
2.4 最高投标限价:有,风险代理费支付比例报价不高于8%(含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具有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提供证明材料:律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本所现有执业律师30名(含)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律师执业许可证或司法局官网律所人数截图加盖公章,仅认可投标律所本所情况,不包括投标律所的分所或总所情况。)
承诺要求:承诺在服务期间内,不受理该案对方当事人或与对方当事人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委托的任何业务。(提供证明材料:律所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人员要求:律师团队应由2-3名专职律师组成:①其中1名为团队总负责人,担任所在律所合伙人以上(含)级别,具有8年以上(含8年)从业经验,律师团队成员至少有1名曾作为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代理过保险公司火灾诉讼追偿案,有保险公司火灾诉讼追偿案件代理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团队总负责人律师职业证、律所合伙人以上(含)级别证明材料、律师团队成员作为保险公司代理人的火灾诉讼追偿案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②律师团队成员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提供证明材料:律所加盖公章承诺函或司法局相关文件加盖律所公章)且专业性较强、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有高度责任心、法律服务及时、高效。③主要负责人必须全程跟踪项目服务,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法律意见、开庭、证据材料分析、组织证据、撰写诉状、证据目录等相关法律文书(提供证明材料:律所加盖公章承诺函)。④团队成员需与投标文件人员一致,且不可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人员,需提前15日告知招标人并取得招标人同意(提供证明材料:律所加盖公章承诺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应具备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2)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日20时至2022年4月11日17时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8时30分。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确认(适用于邀请招标):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视为同意参加投标;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招标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7. 联系方式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通过**********转接处理您的CA办理、使用、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7.4 财务专员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大街3688号
联系人:王新语
电话:0431-********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冯蕊、林健君
手机:173*****471
电子邮箱:fengrui6@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Bid section number | Bid section name | Bidding project type | Start time for obtaining tendering documents | Deadline for obtaining tendering documents | Deadline for submission of bidding documents | Ope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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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6-ZB********/01 | 专项外聘律师采购(二次) | Service | 2022-04-02 20:00 | 2022-04-11 17:00 | 2022-04-15 08:30 | 【I want to bid】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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