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区软件园能源站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C区软件园能源站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GXT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太湖科技园C区软件园能源站项目安装工程已由中节能批复〔2014〕105号、中节能批复〔2014〕1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无锡中节能建筑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无锡太湖科技园C区软件园能源站项目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
2.3 项目概况、规模:满足江苏外包产业园三期D地块的4栋办公建筑(A、B、C、D楼)采暖空调需求。4栋办公建筑中A楼建筑面积51807㎡,B楼建筑面积49395㎡,C楼建筑面积23447㎡,D楼建筑面积15794㎡,合计140443㎡。项目拟采用污水源热泵系统满足上述需求。在D地块A建筑的预留机房内建立水源热泵能源站。在本项目周边已经建设运行有污水厂一座,污水拟通过在建的污水泵房(已建设)取水,流入能源站,作为能源站的低位热源。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区域供冷(热)能源站工程和相应的污水、空调水管路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招标范围:无锡太湖科技园C区软件园能源站项目安装工程,投标人应以能满足各系统设计运行要求为原则,进行供货和施工。
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负责能源站的水源热泵系统的深化设计工作。
2)负责能源站及配套工程的设备、材料供货、运输及储存。
3)专业承包施工:包括水源热泵集中能源站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站工艺设备及安装工程(含设备基础、配套用机电安装工程)、水源热泵取水退水管网工程、蓄能水池防水、保温及布水器工程、能源站低压供配电工程(含设备基础)、防雷接地工程、阀门井及配套的室外管道以及管道土建、设备安装就位等。
4)负责系统测试、调试(含单体调试和联合调试的组织配合)、试运行、验收、培训、质量保障期服务以及培训、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保证该系统正常运营,包括管理和维护,确保正常供应空调热水和冷气。
5)对工程范围内冷热用户的其它专业工程进行配合服务。
6)确保本项目达到国家有关的节能标准及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相关工程验收标准要求,并全过程配合招标人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要求所需完成的相关工作。
注:招标范围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有关资料及说明,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承包方式具体为包深化设计(含变电所工程图纸深化且包供电部门审核通过)、包施工、包设备材料(甲供设备材料及安装除外)、包调试(含单体调试和配合联合调试)、测试、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试运行、包达到设计要求、包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包人员培训、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对工程范围内用能单位其它专业工程进行的配合服务。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
2.7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8 工期要求:本项目能源站分期施工,总工期为:60日历天
2.9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企业资质要求: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建造师资质及其他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4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完成过1个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投标人承接的暖通(空调)或集中供(冷)暖工程项目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委托书)、施工合同;如招标方认为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内容(如热泵机组形式、金额等)的,须提供可证明上述业绩内容的其他资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20万元,形式:电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8月25日~2014年8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止(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持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电子版及相关图纸资料)售后不退。
6.3 投标申请人须委派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下列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报名。
6.3.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6.3.2组织机构代码证
6.3.3资质证书副本;
6.3.4 安全生产许可证;
6.3.4类似工程证明(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委托书)、合同);
6.3.5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人员的证书、证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14时30分,地点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第一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无锡中节能建筑能源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晓雨
电 话:***-********-***
招标代理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联 系 人:张云良、宋巧红
电 话:***-********-***、399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361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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