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焙烧厂七车间隧道窑烟气脱硫项目设备总包工程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焙烧厂七车间隧道窑烟气脱硫项目设备总包工程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方大炭素)拟定于2022年4月15日9:30进行焙烧厂七车间隧道窑烟气脱硫项目设备总包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焙烧厂七车间隧道窑烟气脱硫项目设备总包工程。
二、招标范围及界定、施工内容、技术要求
(一)招标范围及界定
1.焙烧厂七车间隧道窑烟气脱硫项目设备总包工程包括:现场勘查、系统设计、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内容。承包人需根据焙烧厂七车间隧道窑烟气实际参数和工况,设计新建一套隧道窑排放烟气脱硫系统,包括脱硫塔、湿式电除尘器、烟气降温系统、风机、管道、支架、烟道阀门、电线电缆、控制系统及配套的仪器、仪表等。
2.承包人负责从隧道窑排烟管道接点开始到新建脱硫设备后的烟气排放口(含烟囱)在内的全部设备、管网、控制阀门、电控系统在内的所有系统所属内容的设备供货、制作、安装、调试工作、空负荷试车、负荷联动试车,直至最终交付投运。
3.承包人负责从焙烧厂七车间厂房内东侧原有电源柜上接取主电源,包含主电缆的供货及敷设。脱硫系统电控柜(包含主电源柜)到供货设备、仪表的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的供货及施工。
4.承包人负责从焙烧厂七车间厂房内,发包人指定的管道接口接入给水和压缩空气,包括管道材料供货及施工,配套安装阀门、压力表等。
5.承包人负责提供脱硫设备及配套装置、管道支架、控制室和在线监测站房土建基础条件图,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供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设备外形图、钢结构设计图、设备选型表(必须标明设备材料品牌及产地)、材料使用表、线缆地沟及载荷条件。
6.承包人施工前提供设备布置定位图及施工蓝图8份。竣工后提供竣工图纸3套、电子版1套,竣工资料1份正本,2份副本。
(二)施工内容
1.在焙烧厂七车间北侧设计新建一套脱硫系统,配套管道、控制阀门和风机。
2.新建石灰储存料仓(容积6.00m3并配置仓顶除尘器)、罗茨真空泵负压输送石灰装置、脱硫浆液制备及输送系统。
3.新建脱硫副产物压滤回收装置。
4.新建一套湿式电除尘器,顶部设置烟囱,在烟囱上设置排污在线监测口并配套设计安装钢结构检修平台和走梯。
5.新建一套隧道窑烟气降温系统,在隧道窑余热利用泵房附近配置一台冷却塔,冷却塔架空安装高度为4.50m,配套设计制作安装冷却塔设备的钢结构平台(含环形走台、防护栏杆、双向进出走梯);敷设冷却塔上水、回水管道与隧道窑余热利用系统供暖管道并联,并在供水泵前端三通管道上安装控制阀门,通过手动切换阀门实现采暖季供热和非采暖季降低隧道窑排放烟气温度的功能。
6.配套电气控制及仪表系统,采用现有余热利用系统工控机进行远程组态监视、控制。
(三)技术要求
1.按照隧道窑实际运行情况及相关检测报告数据进行系统设计,向发包人提供供货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在工艺设计与设备选型时依据焙烧厂七车间隧道窑排放烟气第三方检测报告实测风量合理确定系统设计风量,要求投标文件中对设备运行成本进行分析。
2.焙烧厂七车间隧道窑新建烟气脱硫系统排放指标要求:
二氧化硫实测排放限值<25.00mg/m3。
颗粒物实测排放限值<5.00mg/m3。
沥青烟实测排放限值<5.10mg/m3。
新建烟气脱硫系统设备投运3个月时间后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焙烧厂七车间隧道窑烟气经过脱硫系统设备处理后二氧化硫、颗粒物、沥青烟这三个排放指标为项目竣工验收依据,不能达到此规定性能时由承包人按照合同金额的120%赔偿招标人全部工程款。
3.基本设备工艺流程
采用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使用石灰和水制备好的脱硫浆液经喷嘴雾化后与通过增压风机引入脱硫塔的烟气在脱硫塔内进行反应,烟气再经过湿式电除尘器对脱硫产生的水滴、细小颗粒进行处理,达标后从烟囱排入大气,脱硫生成的石膏沉淀物通过排出泵输送到板框压滤机进行压滤后装吨袋处置,滤液流回到脱硫浆液池后循环使用。
4.增压风机前后端设置电动蝶阀。脱硫塔前端管道选用Q235碳钢材质,脱硫塔前端管道顶部设置检修孔,脱硫塔后端管道选用316L不锈钢材质。
5.脱硫塔筒体选用316L不锈钢材质,下部筒体厚度δ8.00mm、上部筒体厚度δ8.00mm。塔内喷淋组件喷淋层选用316L不锈钢材质,除雾器冲洗管道选用PPR材质,浆液喷嘴采用碳化硅材质,循环管路要求密封良好、不泄漏、耐腐蚀。
6.湿式电除尘器筒体选用316L不锈钢材质,厚度δ8.00mm;蜂窝阳极选用316L不锈钢材质,厚度δ3.00mm;烟囱选用316L不锈钢材质,直径1.20m,烟囱排放口距离地面≥18.00m。阴极丝选用双相2205不锈钢材质,上下悬架、挂钩、配气系统、阻气罩和卡环选用316L不锈钢材质,冲洗管道选用316L不锈钢材质,重锤选用陶瓷材质。
7.脱硫浆液系统石灰储存料仓配置除尘器,满足输送过程中的除尘,石灰采用罗茨真空泵负压输送;脱硫浆液制备罐为钢结构,内衬树脂防腐。
8.承包人在隧道窑现有余热利用系统基础上设计安装烟气降温系统,要求冷却塔冷却后回水温度≤50℃,冷却塔填料采用PP聚丙烯材质。余热利用系统在用循环泵额定流量:160.00m3/h,泵出口管道:Φ159mm。
9.脱硫系统废水循环利用。
10.风机选用章鼓、富曦、丰源、可瑞斯、华冠、临风、章兴等品牌,泵选用宙斯、灵谷、凌霄、南方、连成、粤华、天阁泵业等品牌,增压风机按一用一备功能配置。
11.管路(烟道)系统数量、规格长度、烟道阀门配置数量等,满足脱硫系统工艺设备运行要求。
(1)烟气管道、弯头、三通选用钢材厚度δ6.00mm制作,烟气管道与设备连接部位采用≥δ12.00mm法兰连接,其余部位均为焊接,法兰材质与管道材质相同。
(2)烟气进口所有管道设计必须平缓不允许出现直角拐弯的现象,以减少管道内负压的损失。
(3)脱硫浆液系统、工艺用水系统、压缩空气使用阀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标注介质流向、管道色标、悬挂标识牌。
(4)根据工艺设备运行实际工况需要对脱硫浆液制备罐、脱硫浆液输送管道增加电伴热装置并进行防冻保温,保温采用δ50.00mm硅酸铝保温毯,外保护层采用0.50mm镀锌铁皮。
(5)脱硫浆液输送管道、供水管道、压缩空气管道,设备本体及钢结构平台、防护栏杆、管道支架除锈后刷两道防锈漆,再刷两道调和漆。设备本体、钢结构平台、防护栏杆、管道及支架等涂漆颜色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施工。
12.高空管道电动蝶阀、脱硫塔、湿式电除尘器设备必须安装检修平台,配置栏杆、踢脚线、旋梯或走梯,防护栏杆刷黄黑安全警示色。所有设备旋转部位防护装置、检修平台、梯子制作安装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13.要求设备铭牌清晰、耐腐蚀,并铆固于设备明显位置。
14.脱硫主体设备制造选用钢板厚度允许偏差要求:
公称厚度(mm) | 钢板厚度允许偏差(普通精度) | |||
公称宽度(mm) | ||||
600~1200 | ??1200~1500 | ??1500~1800 | ??1800 | |
??2.00~2.50 | ±0.18 | ±0.21 | ±0.23 | ±0.25 |
??2.50~3.00 | ±0.20 | ±0.22 | ±0.24 | ±0.26 |
??3.00~4.00 | ±0.22 | ±0.24 | ±0.26 | ±0.27 |
??4.00~5.00 | ±0.24 | ±0.26 | ±0.28 | ±0.29 |
??5.00~6.00 | ±0.26 | ±0.28 | ±0.29 | ±0.31 |
??6.00~8.00 | ±0.29 | ±0.30 | ±0.31 | ±0.35 |
??8.00~10.00 | ±0.32 | ±0.33 | ±0.34 | ±0.40 |
??10.00~12.50 | ±0.35 | ±0.36 | ±0.37 | ±0.43 |
??12.50~15.00 | ±0.37 | ±0.38 | ±0.40 | ±0.46 |
??15.00~25.40 | ±0.40 | ±0.42 | ±0.45 | ±0.50 |
钢板厚度允许偏差要求,摘自国家标准《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2019)。
15.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
电气控制系统的组成主要包含:低压配电及控制系统、PLC控制系统、就地控制箱、电缆等。控制系统选用PLC实现远程和就地启/停控制,采用原有余热利用系统工控机进行上位组态控制,采用以太网进行数据传输,实现正常运行的监视、控制。实现吸收塔入口烟气温度及除雾器出口烟气温度、上下微差压数据采集、监控,吸收塔液位、循环液PH值及搅拌管液位监控,湿式电除尘器进出口温度监控,二次运行电压电流监控,绝缘箱温度监控。PLC采用SIEMENS S7-1500系列,网络通讯采用标准工业以太网。所提供的基本配置中,每种类型I/O测点至少有15%备用量,编程软件用博图V17及以上版本,上位机组态画面整合在隧道窑余热利用系统中,组态画面满足发包人操作监控要求。自动控制系统实现脱硫剂添加量自动调节,吸收塔自动补水调节,除雾器反冲洗自动开断控制,吸收塔浆液排放浆阀自动控制,湿式电除尘器冲洗自动开断控制,设备异常自动报警功能。主要电气元器件选用施耐德、西门子、正泰品牌,风机全部采用变频器驱动,变频器选用ABB品牌,仪表选用上仪、川仪品牌,电缆选用远东、上上、众邦品牌,非变频驱动电动机选用二级能效(进口原装电动机及特种电动机除外)。
16.质保期内设备运行中出现的备件材料质量缺陷问题均由承包人免费更换。
17.技术资料要求:设备合格证、设备总图、部件图、易损件图、操作、安装、调试、维修使用说明书、试车、质量保证期备件及清单、质量检验报告、电气控制原理图、易损部件型号(尺寸)图、仪器仪表图纸清单、端子和电气回路图、PLC程序及正版软件,要求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三、质量验收标准
按照双方签订合同、设计图纸验收。提供材料、设备须满足现场各项性能参数,性能测试期间,由于设备自身原因造成未能达到性能要求的,经过承包人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连续两次处理后,仍不能达到规定性能的免费更换,由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工期要求
(一)焙烧厂七车间隧道窑烟气脱硫项目设备总包工程设备设计、制造总工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设备安装调试工期7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设备基础具备安装条件暨设备安装开工报告批准开工时间为准)。
(二)施工期间由于发包人原因、新冠肺炎疫情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的,承包人书面报发包人批准后工期予以顺延,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2000元,累计考核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五、招标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14日18:00。
(二)招标时间:2022年4月15日9:30。
(三)考察现场和答疑时间: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4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方式:因兰州新冠疫情,本次招标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打印并盖章后逐页扫描为PDF文件,并于2022年4月15日9:00前通过授权委托人邮箱发送至方大炭素招标专用邮箱:shebeibaojia@fangdacarbon.com。纸质版投标文件于2022年4月14日前快递邮寄至发包人处。
六、投标条件
(一)具备相应资格专业工程施工或制造单位,且设计安装的脱硫系统设备在炭素行业有成功的业绩,投标时必须附3年内同类业绩合同复印件。
(二)投标人报名提供的资质材料:具有与本工程要求相应的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有效期内。
(三)具备工程总承包实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七、标书编制要求及投标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编制标书,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技术标中要有工程设计方案及配置清单、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相关技术文件,商务标中要有投标函、投标报价书、资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具备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其他材料、企业业绩、投标预算书等。投标人的标书必须包含以上要求的内容,但不限于以上要求内容。
(二)投标人需提供三套标书(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三份标书不予退还。
(三)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公告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
(四)招标公告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公告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五)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编制标书及投标人基本情况。
(六)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标书的正本必须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标书。
八、付款方式
(一)预付款:合同总价的30%。
(二)到货款:设备、材料到货后验收合格,并经项目部签字确认后,承包人开具合同总价6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三)验收款: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办理完成并开具剩余全额发票挂账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四)质保金:留合同总价的10%为质保金,以办理竣工验收证书签字日期开始计算,12个月后支付。
(五)支付方式:本工程付款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承包人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
九、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2年4月14日18:00前完成现场交流,并提供投标人的相关资质文件。
(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0元,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会议,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2.招标结果确定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3.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承包人需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支付利息。
(三)投标文件资料费要求
凡参加投标的人,必须向方大炭素财务部缴纳投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00元,投标文件资料费无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
(四)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资料费可以现金方式缴纳,或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所提供的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转账回执。
(五)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州红古海石湾支行。
行号:102*****8806。
十、其他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标书或自动放弃中标、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二)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公告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或缩短投标截止期,或者临时取消此次招标。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均应延长或缩短至新的截止日期,或者响应取消招标。
(三)承包人进入厂区施工必须遵守方大炭素各项管理制度。
(四)承包人在现场安装调试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五)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等,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用于本工程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投标人应负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索赔。
(六)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未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不支付费用;已进行采购、设计制造的,按照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
(七)其他约定事项,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派人员参与分步、分项及整体工程设计提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验收等工作。
十一、招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炭素路11号。
(三)联系电话:166*****594。
(四)监督电话:166*****06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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