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培训中心择优选择食堂餐料供货商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培训中心择优选择食堂餐料供货商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培训中心

择优选择食堂餐料供货商项目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TDX-JTPY-2022-02

公告信息

2022年4月11日,中国铁路呼和浩特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甲方”)计划对符合条件的食堂餐料供货商进行集体评议和集体议价。
一、项目内容
为严控甲方食堂所需的生鲜蔬菜、猪肉、牛羊肉类等餐料的供货质量,确保能够为学员和教职工提供良好的餐饮服务,甲方食堂将采取“多家入围、定期询价选购”的形式,经集体评议和集体议价来确定供货商。
1.集体评议:投标人须为经营以下产品类别之一的供货商,经集体评议择优选择后,最终确定入围供货商候选人:
牛羊肉类供货商候选人:3家及以上。
果蔬类供货商候选人:3家及以上。
猪肉类供货商候选人:3家及以上。
2.评议要求:
①所有报名的投标人参加集体评议会议需签到证明其出席。
②议价方法:按照商家资质、配送方案、付款方式及服务承诺综合打分,90分以上方可入围供货商候选人。
3.集体议价和供货规则:
①入围供货商候选人须分别与甲方签订全年供货合同。
②供货规则:甲方委派专人制定食堂日常餐料采购需求表,定期组织入围的供货商候选人对餐料展开集中报价,并结合食品商务网公布的“东瓦窑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批发价和“最高折扣率中标”的原则,确定供货周期内的首选供货商和备选供货商。
③甲方在供货周期内不定期对首选供货商配送的食材价格和折扣率进行调研查验,如发现首选供货商履约期间,配送餐料价格与中标时的折扣率不符,餐料质量、数量、品类出现错误,配送不及时等违约行为的,影响甲方教职工用餐的,甲方将暂停首选供货商的供货资格,并由备选供货商完成供货周期内剩余餐料的供货。违约的供货商须无条件收回不符合规定的食材,损失自行负责,并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货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在呼和地区有相应的食品经营地点或办公场所,并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货商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3.供货商必须具备开展配送业务的专用车辆,能够定时定点提供餐料送货上门服务,并提供完备的餐料配送方案和应急方案。
4.供货商餐料食材的包装须符合卫生行业规定。
5.供货商承诺所供应食材须符合《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供应的食材优质新鲜。鲜肉、蛋、家禽及鱼类保证安全、新鲜、无异味、无注水,有防疫检测合格的证明;蔬菜类保证新鲜、无腐叶、无重金属残留、无超标农药残留,来源保证无污染,品质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6.供货商近三年内食品经营过程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7.供货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牛羊肉类和猪肉类供货商供应的肉类产品须均为鲜肉,杜绝冷冻肉,且牛羊肉供货商的货源须为四子王旗牛羊肉。
三、集体评议文件组成
1.相关从业人员资格证:企业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参加集体评议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代理人参加集体评议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相应食材的检测报告。
4.日常期间餐料配送方案、疫情期间餐料配送方案和应急方案。
5.业绩介绍及其他证明材料(满足三份即可)。
6.服务承诺函:供货商根据类别自行选择填写,并按要求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二。
四、集体议价文件组成
详见附件三。
五、相关要求:
1.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集体评议供货商提交的评议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甲方可随时取消虚假供货商参与集体评议的资格,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和名誉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参与集体议价企业的法律责任。
2.配送服务要求:供货商须根据甲方需求指派专人对餐料进行配送,送货人员需持有健康证(疫情期间需持有防疫规定的检测证明或相应的健康码),须专车配送。
3.配送时间:每日8:30-9:00,按照甲方提供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将餐料送至甲方职工食堂。
4.配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159号呼铁党校教职工食堂。
5.付款方式:每个月供货商按照餐料采购计划完成供货后,双方委派专人汇总核对数量,相互签认并确定结算金额后,由供货商开具增值税发票后交于甲方,甲方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于7个工作日内向供货商支付货款。
六、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8日下午17:00时
集体评议时间:2022年4月11日下午14:30时(如有特殊情况 另行通知)
集体议价时间:2022年4月11日下午15:30时(如有特殊情况 另行通知)
2.会议地点:甲方行政主楼二楼2号会议室。
3.报名程序咨询: 李 冬 联系电话:186*****521
七、报名方式及缴纳竞价保证金要求
1.凡符合本公告中参评单位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报名,报名单位收到本公告即日起即可开始报名,报名表请联系上述报名程序咨询人员,注明:①参与评议的项目名称;②单位名称;③联系人姓名;④联系电话;⑤加盖单位公章。
2.为确保集体评议有序进行,请参评单位缴纳1000元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将在集体评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原账户。若供货商最终入围供货商候选人,竞价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双方须签署合同,并在履约期限完成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原账户。
3.竞价保证金汇款账户
名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集团有限公司干部培训中心
纳税人识别号: ***** ***** ***** 85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北路159号
电话:0471-********
开户行及账号:1505 0170 8908 0000 0868
八、报名表格式
详见附件一。
九、其他说明
1.参评单位应提供所有企业资质文件的复印件资料,文件分为正副两套,均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在封签处也加盖公章。
2.参评单位提供所有企业资质文件在评议时请出示原件,评议结束后退还。
3.凡参加评议的单位的资料文件正副两套不予退还。
4.所有报名的代表参加集体评议会议时,需按时报到和签到,迟到将失去参与评议资格。
5.未按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单位不具备参加集体评议资格,集体评议确定的单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拒不签订合同、放弃资格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已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单位,参加集体评议前请携带汇款单复印件,交“报名程序咨询员”验证。
十、合同签订
确定供货商候选人后,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依据甲方法律事务有关规定执行。

,呼和浩特

标签: 干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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