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保安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锦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保安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320.00
最高限价(元):400,32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具有稳定保安团队,具备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2、供应商负责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承担保安人员的安全责任。保安人员一切责任(人身伤害事故及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由中标单位负责。
3、供应商必须承诺:经常性地与采购人交流沟通,交换意见,随时改进工作方法和内容,以达到采购人满意为目的,以增加社会效益为主,增加经济效益为辅的服务理念,开展保安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对保安服务工作中不称职的保安员,不符合保安服务要求的保安队员提出更换、调整,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
4、根据实际情况,采购人在遇有重大活动和上级领导到单位考察等期间,供应商可从总部派出由多人组成的礼仪式安防仪仗队进行欢迎和防卫。使其单位的形象能够提升。
二、人员要求
1、保安员年龄50周岁以下,品行良好,无残疾身体健康,体检证明中无心脏病等影响保安工作的疾病。
2、保安员上岗前能够提供政审和人事档案;核酸报告、无犯罪证明。
3、保安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前期专业培训,并办理《保安资格证》。
4、保安员上岗前必须提供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材料。
5、按照比例配备相应管理层,对所派保安员进行管理,同时管理人员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看护工作的落实。
三、服务范围及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锦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要求:
(1)保安员应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应严格遵守从业规范及安全管理规定。
(2)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平时期间及疫情期间采购人门卫守护,人员扫码进院、维护人员及车辆秩序、巡逻、防盗、防破坏、防火、安全检查等。做进出人员、车辆、物品的验证,登记手续,维护采购人正常的工作秩序。
(3)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外来人员需经确认后方可登记进入。
(4)负责维护采购人指定场所的工作、生产区域的治安秩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做好内部防范工作。每天下班前整理好本区域卫生及物品,关好门窗、电灯和电器设备等,妥善保管各类物品。
(5)严格遵守公司及采购人各项管理制度,严禁擅自离岗、串岗及脱岗。
(6)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7)定期对保安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对新保安员要认真进行安全培训。
(8)值班期间必须保证值班电话和手机通讯畅通。
(9)巡视工作场所内的治安状况,落实防火、防盗、防爆炸等治安防范措施,制定详细消防检查计划,按计划实施落实,保证无消防隐患。
(10)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制订针对项目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在处理突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时,协助采购人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保护发案现场和维护发案现场秩序。
(11)负责对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治安隐患,及时向采购人提出防护建议和整改意见,并可提供安全防范咨询服务。以及应采购人的进一步要求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提供设计、安装、保养、维护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和保安装置的技术服务。
(12)采购人协助中标供应商做好驻勤保安人员日常教育管理、业务及岗位职责等培训活动。
(13)采购人负责提供执勤室。
(14)如有临时性任务,需要增加人员加班时,中标供应商及时提供人员,采购人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标准支付加班费。
(15)供应商需完成采购人交接的临时性工作。
(16)对上访人员进行正确引导。
四、保安人数及费用要求
保安人数12人
预算金额:******.00元
服务期限:一年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每月15日结算上月服务费。
备注:供应商派驻的保安员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相关费用。无论任何时间其保安员出现伤,病,残,亡等事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保安服装及装备由供应商提供。
五、违约责任
中标供应商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0.5%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整改,并于接到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通知之日起5日内无条件整改到符合约定。中标供应商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约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争议解决方式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如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
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商业道德标准,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须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行业秘密。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16时25分至2022年04月1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报价)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电子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高新区管委会
地址: 锦州市高新区福州街2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邮箱地址: LNJZCGZX@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金凌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
账号: 下载采购文件后可获取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