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法院2022年办公用品及打印机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2年办公用品及打印机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2年办公用品及打印机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纸、纸制品及印刷品/纸及纸制品/纸制品/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盐池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05日14: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4月06日至2022年04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报名通过后邮箱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4月27日14:30 | ||
开标地点 | 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雅居苑北门)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关向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3-*******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盐池县文化西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关向燕 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186*****25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金鹏 |
项目概况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2年办公用品及打印机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通过后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FZ-2022-ZC002
项目名称:盐池县人民法院2022年办公用品及打印机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 | 备注 |
一标段 |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2年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 1项 | 2022年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 | 0元 | 以实际采购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二标段 |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2年打印机耗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 1项 | 2022年打印机耗材供应商采购 | 0元 | 以实际采购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一标段:一年;二标段: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06日至2022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通过后邮箱获取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池县新区交易服务中心(盐池县花马池西街386号雅居苑北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4 月6 日至 2021 年4 月12 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xiao_wjpeng@163.com)或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湖滨东街83号五层)进行报名登记。
注:(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时间及要求进行邮箱报名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投标人邮箱报名时须写明所报项目名称、事项、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池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夏盐池县文化西街
联系方式:关向燕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186*****251
联系方式:王金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向燕
电 话: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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