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化器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取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4、提供近三年(2018-2020)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 ,且无保留意见;
5、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2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不少于30万的汽化器销售业绩,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必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页)及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签订日期和完工证明日期均需在此时间段内)。
6、须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7、须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中。
8、应答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2)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应答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
(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应答人公司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未在系统中领取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