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邀请公告-62022040204065080

伊州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邀请公告-62022040204065080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伊州区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620*****20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田海恋152*****100

报价起止时间:2022-04-06 10:12-2022-04-11 18:00

采购单位:哈密市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检验检测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具有承担本项目合同包内抽检任务的类似经验;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检验资质认定范围已覆盖所投合同包全部检验项目;3.具有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条件,具有与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实验室环境设施(固定的分析实验室和工作场所;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具备与开展本项目检测服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设备仪器采购发票或校准证书的复印件);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被实验室相关管理部门通报过有违法违规行为;8.餐饮环节抽样技术上需要无菌性采样,采样及送检时间必须控制在4小时内完成。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产品质量检验服务; 描述:抽检品种:310批次食用农产品、106批次学校、托幼、养老、福利等机构餐饮食品、151批次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食品;哈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106批次、创城餐饮40批次、创城生产环节18批次、创城流通环节71批次。抽检项目参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执行。;抽检进度要求: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月度推进率不得低于10%,应于6月30日前完成至少55%的任务量,12月15日前完成所有抽检任务。;

次要参数要求:
1项******.00-

买家留言:-

附件: 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要求.pdf

响应附件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具有承担本项目合同包内抽检任务的类似经验;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检验资质认定范围已覆盖所投合同包全部检验项目;3.具有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条件,具有与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实验室环境设施(固定的分析实验室和工作场所;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具备与开展本项目检测服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设备仪器采购发票或校准证书的复印件);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被实验室相关管理部门通报过有违法违规行为;8.餐饮环节抽样技术上需要无菌性采样,采样及送检时间必须控制在4小时内完成。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伊州区 东河区街道 安全北路8号伊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具有承担本项目合同包内抽检任务的类似经验;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且检验资质认定范围已覆盖所投合同包全部检验项目;3.具有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条件,具有与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任务相匹配的工作人员、实验室环境设施(固定的分析实验室和工作场所;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和具备与开展本项目检测服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设备仪器采购发票或校准证书的复印件);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未被实验室相关管理部门通报过有违法违规行为;8.餐饮环节抽样技术上需要无菌性采样,采样及送检时间必须控制在4小时内完成。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安全监督 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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