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为高质量完成2022年海南省农业国际贸易和对外投资监测,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向社会机构公开邀标。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海南省农业国际贸易和对外投资监测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农产品国际贸易监测:对海南主要农产品包括(但不仅限于)天然橡胶、粮棉油糖等国家重要战略物资;椰子、槟榔、胡椒、咖啡等特色热带作物;香蕉、芒果、火龙果、龙眼、荔枝等热带水果;牛羊肉、禽蛋奶等畜禽产品;罗非鱼、金鲳鱼等进出口规模、产品结构、贸易伙伴开展监测和分析;对海南农产品国际贸易变化趋势进行预判;对我省主要农产品进出口企业的经营状况、政策需求进行调研分析;结合海南自贸港和RCEP贸易便利化等相关政策,提出促进我省农产品出口的可行性建议和措施,支撑和服务我省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的创建工作。形成2022年4-12月份海南省农产品国际贸易(月度)报告、2022年海南省农产品国际贸易(季度)报告和2022年海南省农产品国际贸易(年度)报告。
(二)农业服务贸易监测:按年度监测我省农业服务业贸易情况;定期开展专项调研,挖掘我省农业服务贸易的典型模式和案例,探索农业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促进我省农资、农机、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能走出去;结合海南自贸港和RCEP贸易便利化等相关政策,提出促进我省优势农业服务走出去的可行性建议和措施,支撑我省农业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的创建工作。形成2022年海南省农业服务贸易(上半年)报告和2022年海南省农业服务贸易(年度)报告。
(三)农业对外投资监测:对海南农业企业对外投资的企业数量和类别、投资规模、投资区域、境外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趋势等进行定期监测和分析;收集和分析重点产业和企业对外投资面临的困难和政策诉求;结合海南自贸港和RCEP投资便利化等相关政策,提出促进我省农业企业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建议和措施,支撑和服务我省培育大型农业跨国龙头企业工作。形成2022年海南省农业对外投资(上半年)报告和2022年海南省农业对外投资(年度)报告。
三、项目相关要求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2022年1月-12月,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2年1-3月,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交监测框架。
第二阶段:2022年4月-2023年1月,对接海关、商务等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单位,开展海南省农产品国际贸易和服务贸易监测、海南省农业对外投资监测,对面临的困境与对策进行深入研究,提交2022年海南省农产品国际贸易(季度、年度)报告、2022年海南省农业服务贸易(上半年度、年度)报告、2022年海南省农业对外投资(上半年度、年度)报告。
第三阶段:2023年2月,对2022年度海南省农业贸易和对外投资监测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组织验收。
四、项目经费
******元整(人民币拾捌万叁仟元整)。
五、申报单位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
(3)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证明)
(4)具备以下业绩或条件的单位优先考虑:熟悉国际经贸规则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政策,对海南农业基本情况有扎实的研究基础;具有农业领域高层次知名专家学者或海南省高层次人才组成的科研团队,专业搭配合理、分工明晰,能形成较强的工作合力;
六、投标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公告中“五、申报单位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在国际农业贸易和对外投资领域曾开展相关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4)项目工作方案(含初步框架)。
(5)报价函(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交流合作处(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综合办公楼422室)。
七、结果公示
结果将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吴广,0898-********。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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