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恒温恒湿实验室改造招标公告
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恒温恒湿实验室改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的委托,对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恒温恒湿实验室改造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该项目已按规定于2014年08月19日公开招标,因招标失败而致项目时间较紧,要求本次招标的招标时间适当缩短。根据浙财采监(2010)52号文件规定,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招标组织机构提出,可以依法延长至规定时间,否则招标组织机构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开标,之后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一、采购编号:XZCGDL2014-XJ-011
二、项目名称: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恒温恒湿实验室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恒温恒湿实验室改造,1项,详见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六、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09月02日16时止,(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萧山区宁围镇振宁路600号内(市心北路加油站东侧50米)]。
联系人:范小姐 电话:****-********
3、报名所需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如委托的,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
(3)保证金递交函;
(4)诚信承诺书原件(详见第四部份)。
七、采购响应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元,以银行汇票、本票或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帐户汇出。
2、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
开户银行:建行萧山支行;
帐户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3300 1617 0350 5300 0389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09月02日16时止,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需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
八、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09月05日13:30—14:00止。
九、采购响应截止时间:2014年09月05日14:00。
十、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振宁路600号内萧山区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三厅。
十一、本项目采购响应方在报名后未前来参加采购响应活动的,将予以记录,记录次数达到两次的,将作为不良行为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供应商将可能被采购人拒绝。
十二、项目联系人:
采 购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组织机构:高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采 购 人: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
招标组织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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