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竞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招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8〕22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对“酒泉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通过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采购,现邀请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义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兰州皓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3家单位参与竞价:
一、项目编号:HBJ-2022-JDCSJ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 | 建设内容 | 功能模块 | 数量 | |
1 |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升级 | 检验机构管理 | 检验机构信息管理 | 1项 | |
2 | 检测线信息管理 | 1项 | |||
3 | 检验人员信息管理 | 1项 | |||
4 | 检验数据管理 | 检验基本信息管理 | 1项 | ||
5 | 外观检验数据管理 | 1项 | |||
6 | OBD检查数据管理 | 1项 | |||
7 | 排放检验结果数据管理 | 1项 | |||
8 | 排放检验过程数据管理 | 1项 | |||
9 | 林格曼黑检验数据管理 | 1项 | |||
10 | 燃油蒸发检验数据管理 | 1项 | |||
11 | 设备检查结果数据管理 | 1项 | |||
12 | 设备检查过程数据管理 | 1项 | |||
13 | 集中超标车型环保查验管理 | 1项 | |||
14 | 标准物质信息管理 | 1项 | |||
15 | 设备检定记录管理 | 1项 | |||
16 |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管理 | 1项 | |||
17 | 检验照片管理 | 1项 | |||
18 | 检验视频管理 | 1项 | |||
19 | 检验预约管理 | 1项 | |||
20 | 定期检验与维护修理(I/M)闭环管理 | 1项 | |||
21 | 排放检验与安全检验闭环管理 | 1项 | |||
22 | 数据联网传输 | 检验基本信息传输 | 1项 | ||
23 | 外观检验数据传输 | 1项 | |||
24 | OBD检查数据传输 | 1项 | |||
25 | 排放检验结果数据传输 | 1项 | |||
26 | 排放检验过程数据传输 | 1项 | |||
27 | 林格曼黑检验数据传输 | 1项 | |||
28 | 燃油蒸发检验数据传输 | 1项 | |||
29 | 设备检查结果数据传输 | 1项 | |||
30 | 设备检查过程数据传输 | 1项 | |||
31 | 集中超标车型环保查验记录传输 | 1项 | |||
32 | 排放超标车型数据传输 | 1项 | |||
33 | 检验照片传输 | 1项 | |||
34 | 检验视频传输 | 1项 | |||
35 | 定期检验与维护修理(I/M)数据传输 | 1项 | |||
36 | 排放检验与安全检验数据传输 | 1项 |
质量要求:满足《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和《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HJ 1238-2021)两项国家标准要求。
三、预算金额:¥******元,大写:贰拾陆万伍仟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竞价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任意一项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任意一项社保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价须知:
1、竞价人须将资格要求文件以扫描件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彩印件)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竞价人报价应包含所有系统的安装费、调试费,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竞价人在成交公示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清单报价表至采购人处备案。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自行报价。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4月11日15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2 年4月11日18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高英
联系电话:0937-*******
2022 年 4 月 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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