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循环产业园---废旧轮胎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拟审批公示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循环产业园---废旧轮胎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23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3 日--3月25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循环产业园---废旧轮胎再生循环利用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三台循环经济工业园 | 新疆国诚融胜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7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m2,均为工业用地。建设内容:新建轮胎破碎厂房2座、废旧轮胎堆场2座、变配电室、地磅及控制室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胶块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拟采取对机器设备加外罩,在破碎机及配套筛分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经收集后由密闭风管引入脉冲式集尘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二级标准。项目应加强设备废气捕集效率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管道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噪声主要来轮胎破碎机、拉丝机等机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脉冲式集尘机回收的粉尘、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脉冲式集尘机回收的粉尘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混入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过程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01)及修改单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