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2022.3.21-3.23表)新疆农夫基地玛纳斯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6.25万吨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2022.3.21-3.23表)新疆农夫基地玛纳斯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6.25万吨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2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1日--3月23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
传 真:0994-*******
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农夫基地玛纳斯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6.25万吨饮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昌吉州玛纳斯县 | 新疆农夫基地玛纳斯食品有限公司 | 新疆清风源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拟改造现有生产车间拟新建6000平方米的仓库用房并改造现有生产车间,引进*****bph 饮料无菌线一条,购置装箱机、打码机、提扣机等国产设备,并配套水处理、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设备,形成年产16.25万吨饮料的生产能力,新建1条瓶胚生产线。 | (一)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有组织废气为两台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新建的12t/h燃气蒸汽锅炉采购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系统”锅炉;现有4t/h燃气锅炉进行“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系统”改造,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州2021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州环委办发[2021]17号)NOx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表3中排放限值。项目挤塑机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附录A.1特别排放限值。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9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二)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入玛纳斯县污水管网。 (三)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员工日常生活垃圾、项目茶饮料生产时产生的茶渣、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新建污水处理站污泥、不合格产品;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灯管和设备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废机油。茶渣,瓶坯、瓶盖制取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定期收集后可外售;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卖给废品回收站;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收集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废活性炭、废灯管和设备维修保养时产生的废机油分类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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